丹灶镇下安村三棵树涌整治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丹灶镇下安村三棵树涌整治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丹灶镇下安村三棵树涌整治工程(一期)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下安经济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贴。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丹灶镇下安村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内容为清挖淤泥、拆除钢筋砼跨涌桥涵、拆除简易砼栈桥一座、除钢筋砼平房一间、拆除砖砌平房3间、拆除浆砌石挡土墙、新做混凝土箱涵、护岸工程、新做砼挡土墙及埠头工程等。

2.3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完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等因素而延长。

2.4 本招标工程不分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备案预算价:本项目的招标备案预算价为人民币*******.40元。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佛山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佛发改招〔2018〕1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投标人须提供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建筑企业和人员(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经延续注册的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是广东省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可提供“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持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锁定状态;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不能同时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同时将视为刻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办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投标人本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3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消投标资格、尚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等状况;

4.6.4按照招标人要求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对评审结果有影响的内容齐全且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6.5投标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失信情形。

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 4月30日至2019年5月28日(北京时间)。

5.2投标人可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http://www.nanhai.gov.cn/cms/sites/nh_ggzy/jyh/jyxx_gczb.jsp)上下载招标资料。

5.3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区先生 电话:****-*******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0529.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个工作日之前(即2019年528日16时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5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19年5月29日8时3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7.2投标人如委派特定人员到场,则特定人员必须于:2019年5月29日8时3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内到达开标现场,迟到的特定人员将不接受身份验证。

7.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丹灶镇金沙城区金兴路8号)。

7.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第二代身份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

7.5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资料的同时还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网页打印件除外):

(1)营业执照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安排人员的相关证书

(4)企业基本账户

注:1.投标人提交上述(1)至(4)证照原件时应将所有证照原件包装在一个封套内,并在封套表面注明投标人名称以及证照原件数量(格式自拟),招标代理在收取原件时不对原件逐一进行核对;开标结束后,招标代理再对随机抽取的入围投标人和候补入围投标人的证照原件进行拆封并逐一核对收取,其他投标人的原件退回。

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出示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上述投标文件资料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http://www.nanhai.gov.cn/cms/sites/nh_ggzy/jyh/jyxx_gczb.jsp)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指定的电子信箱(或地址)在投标截止10天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传递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传递的电子邮件或书面投标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但不得署名,否则其投标疑问招标人将不予答复。

10.2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http://www.nanhai.gov.cn/cms/sites/nh_ggzy/jyh/jyxx_gczb.jsp)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http://www.nanhai.gov.cn/cms/sites/nh_ggzy/jyh/jyxx_gczb.jsp)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3本次招标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下安经济联合社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内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联 系 人:叶先生

联 系 人:区先生、李先生

电 话: ****-********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pdf" target="_blank">丹灶镇下安村三棵树涌整治工程(一期).pdf***********************.doc" target="_blank">丹灶镇下安村三棵树涌整治工程(一期).doc***********************.zip" target="_blank">图纸.zip***********************.zip" target="_blank">清单.zip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整治 三棵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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