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新区滨海次干路堤岸和景观工程(堤岸工程)---施工用土材料供应招标公告
横琴新区滨海次干路堤岸和景观工程(堤岸工程)---施工用土材料供应招标公告
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8QT
项目名称 横琴新区滨海次干路堤岸和景观工程(堤岸工程)---施工用土材料供应
项目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
建设单位 珠海中冶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 A>本工程招标金额约为6878万元。 B>本次招标的项目为:横琴新区滨海次干路堤岸和景观工程(堤岸工程)---施工用土材料供应;堤岸项目东起于横琴大桥桥头,顺马骝洲水道南岸往西,至磨刀门水道分叉处往南顺磨刀门水道东岸向南,至中心沟位置止,堤岸全长13975.787M。根据初步设计图纸,土方的总量为*******.80立方米(具体以实际为准,实际结算时应扣除已实施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1.素土垫层183285立方米; 2.地基处理及场地回填*******.80立方米,其中: 2.1场地填土土方计算量为*******.8立方米,沉降补方计算量为230925.2立方米(沉降量按填土方量的10%计算); 2.2软基处理的沉降补方计算量为716566立方米; 2.3上述土方计算量扣除碎石垫层、素土垫层、砂垫层、箱涵外形体积、防潮抢险道及道路相关部分的体积后, 地基处理及场地回填的土方量为*******.80立方米。 C>中标人的工作内容为: 1.按招标人及EPC总承包方要求的时间、数量、规格,向招标人及EPC总承包方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土方,并将其卸置在招标人及EPC总承包方指定的地点。 2.中标人所供应土的质量必须满足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具体为:堤后堆载料采用开山土,开山混合料含泥量≦30%,块体最大粒径不大于10cm。 D>其它说明: 1.横琴新区滨海次干路堤岸和景观工程(堤岸工程)采取EPC总承包的方式,中标人必须接受并服从EPC总承包方的统一管理,并在EPC总承包方的协调下,配合其他中标人的施工。 2.材料供应合同由中标人与EPC总承包方进行签订。
招标类别 其它 项目类别 市政公用
资金来源 非财政 资金到位情况 100.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入围方式 资格后审
评标办法 最低价 预算价 ********.63元
报价上限 ********.63元 报价下限
工期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资格 投标人必须具备: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 、澳、台)注册的法人。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其它说明: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必须在珠海市范围内,具有合法的土源。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供: 2.1 由国土资源部门核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或由国土资源部门审批的可用于横琴新区的取土许可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所有权人公章); 2.2资源所有权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所有权人公章); 2.3若投标人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或由国土资源部门审批的可用于横琴新区的取土许可文件的所有权人,还须提供并盖所有权人公章的、愿意为投标人提供足量的土源的协议书; 2.4《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或由国土资源部门审批的可用于横琴新区的取土许可文件的原件、资源所有权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 2.5资料的合法性、符合性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委托相关部门审查。
备注:投标人应核对企业的资质是否符合上述投标资格条件后再报名,因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保证金 340.00万元 投标担保方式 银行转帐
投标报名时间 2010-11-11 8:30:00至2010-11-17 16:00:00
报名应提供的文件 1、现场报名(地址: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进行核对;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招标(资格预审)
文 件 发 放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香华路181号新洲花园4栋2楼
价格:500元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0-11-11 8:30:00至2010-11-17 16:00:00
备注:1、不在此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与招标人/招标代理联系!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可欢 联系电话 ****-*******
投诉受理部门 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
交易中心地址 香洲区红山路230号珠海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三楼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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