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和平廉租房小区一、二期提质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湘潭市和平廉租房小区一、二期提质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湘潭市和平廉租房小区一、二期提质改造项目(招标编号:LYZQ-190410)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湘潭市和平廉租房小区一、二期提质改造项目

2、招标编号:LYZQ-190410

3、招标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

整 包

湘潭市和平廉租房小区一、二期提质改造项目

一项(详见工程量清单)

499525.85元

4、招标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整 包

湘潭市和平廉租房小区一、二期提质改造项目

湘潭市和平廉租房小区一、二期提质改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所有内容

1.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第279号执行。

1、工期:合同签订后,接到甲方进场通知起60日历天内竣工验收完毕;

2、质保期(责任缺陷期):两年。

3、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4、付款条件:全部工程竣工付至中标总工程款的50%,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付至审计后总工程款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②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③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④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参照湘建建[2015]57号文执行,配备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⑤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作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投标;

⑥申请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以上全部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2;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以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六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邀请公告规定的基本及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基本及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的所有资料必须年审合格,清晰可辨且原件现场查验;

6、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7、其他说明。如其他组织投标,以上第2条应为:组织负责人提交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第3条应为:负责人提供该组织合法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密封签署完整,并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1),一式两份,装订成册。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 5 月 7 日 17 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万达广场商务楼A座17楼17121--17123 ),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所有申请人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如未按期办理,后果自负。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湘潭房产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雨湖区大同东路1号

联系人:李潜

电话:158*****14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3楼

联系人:丁叶青朱玲

办公:****-******** 传真:****-********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页码

备注

1




2




3




4




5



















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件2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招标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招标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谈判)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兼营:

姓名: 性别: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

本人 (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质改造 廉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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