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新区2019年固体废物及突发性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供应商入库项目采购公告

镇江新区2019年固体废物及突发性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供应商入库项目采购公告

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公司接受镇江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镇江新区2019年固体废物及突发性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供应商入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及名称

招标编号: ZJHX-(2019)公字第036号;

项目名称:镇江新区2019年固体废物及突发性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供应商入库项目;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为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引起的危害,如发生突发性环境事件,为了更加快速、全面的消除固体废物及突发性污染事件产生的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社会造成的影响,为当地政府在处置固体废物污染、突发性污染事件提供支持。镇江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局需招标应急处置阶段固体废物及其他突发性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供应商入库。入库供应商将在后续及时提供镇江新区范围内发生的固体废物应急事件及突发性污染事件应急的清理及处置。按所突发环境事件产生污染物的种类,对以下三类处置污染物进行供应商入围招标:

项目号

分类名称

特殊资质要求

入围供应商数量

标段一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具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或利用的资质。供应商需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及竣工验收文书;具备处置、利用固废的能力;需有处置、利用的固定厂区、设施设备。

≤3

标段二

危险废物

具备处置危险废物的资质。供应商需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中的处置危险废物的种类、类别需与实际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类别相符。

≤4

标段三

突发性污染事件产生的废水

具备处置突发性污染事件产生的废水的资质。供应商需有稳定运行的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稳定达标排放的证明;有排污许可证;有安装废水在线监控装置。

≤2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

2、三个标段预算金额合计为人民币400万元。投标人在各标段对应的“预算单价” 基础上报出统一结算率。 “统一结算率”只有一个,该结算率适用所有的“预算单价”。 “预算单价”是最高限价,“统一结算率”报价超过100%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各标段预算单价如下:

标段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或利用预算单价

序号

名 称

预算单价

处置利用方式

类别

(元/吨)

1

污泥

1000

填埋

普废PF00

2

污泥

800

综合利用

普废

3

铸造废砂

750

综合利用

普废

4

废渣

800

综合利用

普废

5

工业废渣

900

制砖

普废

6

工业废砂

900

制砖

普废

7

工业废灰

900

制砖

普废

8

工业污泥

900

制砖

普废

标段二:突发性危险废物处置或利用预算单价

序号

名 称

预算单价

处置利用方式

类别

(元/吨)

1

医药废物

8000

焚烧

危废HW02

2

废药品

8000

焚烧

危废HW03

3

剧毒类废物

200000

焚烧

危废HW03等

4

农药废物

8000

焚烧

危废HW04

5

木材防腐剂

6500

焚烧

危废HW05

6

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

6000

焚烧

危废HW06

7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6000

焚烧

危废HW08

8

油/水、烃/混合物或乳化液

6500

焚烧

危废HW09

9

精(蒸)馏残渣

8000

焚烧

危废HW11

10

染料、涂料废物

6500

焚烧

危废HW12

11

有机树脂类废物

6500

焚烧

危废HW13

12

感光材料废物

6500

焚烧

危废HW16

13

废碱

7000

焚烧

危废HW35

14

有机氰化物废物

8000

焚烧

危废HW38

15

含酚废物

6500

焚烧

危废HW39

16

含醚废物

6500

焚烧

危废HW40

17

含有机卤化废物

10000

焚烧

危废HW45

18

其他废物

6500

焚烧

危废HW49

19

废药物、药品

7200

焚烧

危废

20

农药废物

6800

焚烧

危废

21

木材防腐剂废物

6500

焚烧

危废

22

废有机溶剂

6500

焚烧

危废

23

废矿物油

6000

焚烧

危废

24

乳化液

6300

焚烧

危废

25

精馏残渣

6500

焚烧

危废

26

废涂料

6300

焚烧

危废

27

废树脂

6300

焚烧

危废

28

其它废物(HW49)

7500

焚烧

危废

29

废催化剂

6800

焚烧

危废

30

表面处理废物

4200

填埋

危废

31

焚烧残渣

3600

填埋

危废

32

含铬废物

4600

填埋

危废

33

含铜废物

4200

填埋

危废

34

含锌废物

4200

填埋

危废

35

含铅废物

4200

填埋

危废

36

其它废物(HW49)

3800

填埋

危废

37

废催化剂

4500

填埋

危废

38

HW34废酸(硫酸、盐酸、硝酸和磷酸等无机酸)

4000

处置

COD<1000mg/L;

氨氮<200mg/L;

总磷<200mg/L;

氟化物<10mg/L;

重金属含量<10g/L;

(铬与其他重金属不得共存)

39

HW35废碱液(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碳酸钠、碳酸钾等)

3000

处置

COD<1000mg/L;

总磷<200mg/L;

氨氮<200mg/L;

40

HW35废碱(固态碱渣等)

3500

处置

COD<5%;

总磷<0.1%;

氨氮<0.1%;

41

HW17电镀污泥

3000

处置

铜或镍>2%;

铬<0.1%;

含水率<80%

42

HW17电镀废液

6000

处置

COD<2000mg/L;

氨氮<500mg/L;

总磷<500mg/L;

氟化物<10mg/L;

氰化物<100mg/L;

重金属含量<50g/L;

(铬与其他重金属不得共存)

43

表面处理废物(污泥)

3500

填埋

危废(HW17)

44

焚烧残渣

3500

填埋

危废(HW18)

45

含铜废物

3700

填埋

危废(HW22)

46

含锌废物

3700

填埋

危废(HW23)

47

含镉废物

3700

填埋

危废(HW26)

48

含铅废物

3700

填埋

危废(HW31)

49

石棉废物

10000

填埋

危废(HW36)

50

含镍废物

3700

填埋

危废(HW46)

51

含钡废物

3700

填埋

危废(HW47)

52

有色金属冶炼废物

4000

填埋

危废(HW48)

53

其他废物

3800

填埋

危废(HW49)

54

废催化剂

5000

填埋

危废(HW50)

标段三:突发性污染事件产生的污水处置预算单价

序号

名 称

预算单价

处置利用方式

类别

(元/吨)

1

污水处理

12

 处理

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2

HW34废酸(硫酸、盐酸、硝酸和磷酸等无机酸)

4000

处置

COD<1000mg/L;

氨氮<200mg/L;

总磷<200mg/L;

氟化物<10mg/L;

重金属含量<10g/L;

(铬与其他重金属不得共存)

3

HW35废碱液(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碳酸钠、碳酸钾等)

3000

处置

COD<1000mg/L;

总磷<200mg/L;

氨氮<200mg/L;

4

HW17电镀废液

6000

处置

COD<2000mg/L;

氨氮<500mg/L;

总磷<500mg/L;

氟化物<10mg/L;

氰化物<100mg/L;

重金属含量<50g/L;

(铬与其他重金属不得共存)

3、实际结算单价=预算单价*统一结算率报价。结算金额按实际应急处置项目及对应的实际结算单价计算。

4、入围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5、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合格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查询证明)。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符合“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中要求的各标段入围供应商特殊资质要求的相关证书及资料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备查。

四、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9年5月21日9:30;

(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5月21日 10:0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投标文件接收及投标地点: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新区大港赵声路398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接受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本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地 点: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镇江市庄泉路1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3幢208室)

时 间:自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5月10日,每日9时至16时(节假日除外)

报名联系人:杨益琴 联系电话:136*****672****-********

标书答疑联系人:徐建平 联系电话:130*****003

登记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廉政公约及承诺函(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采购信息 > 部门(分散)采购公告, 下载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附件,不得修改其条款)。

六、采购人联系事项

采购人:镇江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局

地 址:镇江新区通港路一号

联系人:谢凯电话:139*****619

七、各标段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一(符合性响应文件):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

投标文件格式二(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1份。

八、本次投标保证金要求:

本次招标收取保证金。供应商在投标时,需交纳人民币 800元(捌佰元整)的投标保证金给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仅接受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银行帐户,否则投标响应无效。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收款单位: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镇江润州支行

帐 号: ****************

九、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十、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和答疑,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和答疑。

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本公司邮箱:zjhxzt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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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入库 供应商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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