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西部生态牧业有限公司15000头奶牛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新疆西部生态牧业有限公司15000头奶牛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新疆西部生态牧业有限公司15000头奶牛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向公众发布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新疆西部生态牧业有限公司15000头奶牛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3.项目来源:本项目奶牛生态养殖基地的建设为“麦趣尔”品牌提供稳固的原料基础,将在当地逐步建立起以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龙头的农业产业化生产模式,促进昌吉州乃至新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4.建设内容:奶牛生态养殖基地总占地3923.94亩。其中,一期奶牛养殖场占地500亩,存栏5000头,配套种植基地2500亩;二期奶牛养殖场占地923.94亩,存栏10000头。
二、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概述
1.施工期环境影响
(1)污水:施工期水污染源主要为施工作业产生的施工废水及人员生活污水;
(2)废气:施工期间主要大气污染源有施工扬尘、施工车辆排放尾气、饮食油烟;
(3)噪声: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开挖、砂石料加工、混凝土拌合、机械运行和车辆运输;
(4)固废:施工期间主要有弃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
(5)生态影响: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表现在工程占用对土地资源的影响,施工活动对土壤、植被、动物的影响,对景观和生态系统的影响。
2.运营期环境影响
(1)“三废”排放
本项目运营期的环境影响主要为恶臭、废水、污泥、包装废物等。
(2)生态环境
项目实施后,土壤的肥力将会逐步提高;项目区植被的种类将会单一化,但其生产力将会逐步提高;项目区农田生态类型的小型动物,以及一些适于在荒漠与农田交界处生活的动物可能继续在项目区活动。若项目区管理不善,有可能会造成项目区土壤荒漠化、盐渍化;项目区农药的不合理使用将威胁野生动物的生存。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要认真落实相关污染物特别是粪污的净化或安全处置设计和本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在项目营运过程中,需强化环保意识,严格进行环保管理,保证相应的环保措施的正常运行,最大限度减少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培训专职的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由此,本项目的实施可以做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的和谐统一、协调发展。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价,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
五、公众查阅环评报告全本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与索取方式
电子版报告书的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另外公众可发邮件或者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索取纸质报告书和公众调查表。
2.查阅期限和意见反馈方式
期限:自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10个工作日内;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发回公众调查表或提交书面意见。
3.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西部生态牧业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联系人及电话:魏峰 186*****900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新疆泰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等级及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4028号
联系人及电话:丁峰180*****645
电子邮件:********@qq.com">********@qq.com
六、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让项目影响区域内的社会各界公众了解项目建设方案,听取、调查他们对工程建设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的意见,从而使环境影响评价在吸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我单位及环境影响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本工程设计更趋完善。
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确定了公众意见调查的范围。调查过程由建设单位进行,调查所需物资和设施等均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需要采购。
3.工作时间表
本次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在农业科技园网站进行,向公众公告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在网络公示的同时在当地报纸上刊登公参调查信息。计划调查时间为10个工作日,整理统计分析时间为5个工作日。
4.公众的地域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昌吉农业科技园,对象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项目区周边直接影响的公众参与调查,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以外的公众参与调查。
5.信息公开方式
本次环评信息公示采取网络公示方式进行。本工程已于2019年3月26日在农业科技园网站上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建议及信息反馈。
本次公示在昌吉农业科技园网站进行公示,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可到在网站上查看征求意见稿的报告书及公众意见表,也可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查阅报告书纸质版,并可以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
6.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开等方式进行调查。
7.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将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昌吉市及农业科技园区内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及园区附近居民,项目所在地及涉及地区的政府部门、公众的意见以及本行业专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对本工程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2)项目施工期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水土流失、景观破坏、施工废污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等);
(3)项目运行期主要的环境影响(生态环境、噪声、固废、水环境等);
(4)公众对建设项目所持的态度;
(5)对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总体看法和意见;
(6)公众对初步拟定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有什么好的建议和想法。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docx" target="_blank">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新疆西部生态牧业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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