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建设项目涉铁工程(福平铁路)(监理)-招标公告

长乐区建设项目涉铁工程(福平铁路)(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顺健[2019]招01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区建设项目涉铁工程(福平铁路)(监理)已由福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1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长乐区(首占片区、松下片区)

2.2工程建设规模:长乐区建设项目涉铁工程(福平铁路)工程总承包包括长乐区规划,首占、滨海新城及松下片区13处规划道路及11处规划河道与在建的福平铁路存在交叉,涉铁段范围暂按铁路用地红线外不小于50, 具体以铁路部门正式意见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高速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50米(具体实施根据现场确定)。涉铁道路建设内容含道路的路基路面工程、市政管线工程、照明电气工程、交通及安全设施工程及绿化景观工程等。涉铁河道含新建河道引起的铁路桥墩防护工程以及铁路保护区域内河道开挖,河床、河岸加固(包含本项目全部监理工作),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0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收费标准下浮20%(监理费为暂定,最终监理费以财政审定的工程竣工结算价为计算基数进行调整,计算过程与系数取值须保持不变,以财政审核为准。如遇国家审计机关对工程项目进行审计监督时以审计结论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754.8335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00个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铁路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应满足下述①、②、③款之一:①具有合格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注明的注册专业为“铁路工程”;②铁路监理工程师(经过铁路有关部门组织的总监理工程师岗前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③其他省部级铁路注册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铁路工程中的铁路综合工程,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监理部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各投标人于 2019 55日至 20195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30 分至 12 00 分,下午14 30 分至16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5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或银行保函形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长乐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 版(http://121.204.155.228:25000/)及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高盛路3号活力大厦10层,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 /

电话:****-********,传真: /

联系人: 程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路18号时代广场一号楼东区第六层

邮编:350003

电子邮箱: /

电话: ****-******** ,传真:****-********

联系人: 林永强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室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高盛路3号活力大厦10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会堂路152号电信大厦

联系电话:059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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