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烟叶育苗棚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8年度烟叶育苗棚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蔚县烟叶经销总公司2018年度烟叶育苗棚工程施工项目已由河北省蔚县烟叶经销总公司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蔚县烟叶经销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蔚县烟叶经销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北省蔚县烟叶经销总公司2018年度烟叶育苗棚工程施工
2.2招标范围:河北省蔚县烟叶经销总公司2018年度烟叶育苗棚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有承担本项目能力、资信良好、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施工“温室、大棚的制造、建造、修建”等相关内容及以上资质的。4、投标人须具有完成本项目施工及售后服务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工商营业执照。5、凡是被政府、公检法等部门列入违法失信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我单位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6、投标单位须提供企业及法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报名期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检索条件为:投标单位名称、行贿及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法人、行贿)。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4-30至2019-05-08,每日上午09: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保定市东风中路158号五楼)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及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有效的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提供报名期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截图、违法失信记录查询函(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网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05-20 14:30,地点为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保定市东风中路158号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 | 地址: | 保定市东风中路158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郭先生 | 联系人: | 苏海朋 |
电话: | 电话: |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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