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站走线架、抱杆及接地制作安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基站走线架、抱杆及接地制作安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岳阳市分公司2019年基站走线架、抱杆及接地制作安装工程项目(招标编号:CUYY-ZB-TZ-201914)项目已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岳阳市分公司批准实施,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岳阳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通福招标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岳阳市分公司2019年基站走线架、抱杆及接地制作安装工程项目

2.2项目地点:岳阳市三区(君山、云溪、市区)、六县范围内共九个区域

2.3招标内容:基站走线架、抱杆、接地制作安装及电力引入。

2.4项目规模:约300万(不含增值税),中标后签订框架协议,采购金额以实际订单为准。

2.5工程质量:合格。

2.6工期要求:收到安装通知后7个日历日内完成(含协调时间)。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施工总承包方式。

2.8合同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止,或者合同履行期间采购金额达到中标金额预算,两项条件满足其中任意一项即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其对应的中标实施区域自动失效。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选取二名中标单位,按综合评估法综合排名先后顺序,综合排名第一的承接份额一约55%份额,综合排名第二的承接份额二约45%份额。项目具体份额划分如下:

综合排名

总投资份额

预算金额(不含增值税)

中标实施区域

第一名

55%

165万元

岳阳县、汨罗、湘阴、平江

第二名

45%

135万元

市区、云溪区、君山区、华容、临湘

☆说明:本项目报名满4家单位及以上方可开标,不足4家将做招标失败处理,进行第二次招标。

2.10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做否决投标处理,最高限价为不含增值税基准价整体折扣系数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有提供本项目服务的能力。

3.2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4投标人须开具能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最近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文件。

3.5财务要求:良好,并有足够的流动资金;近三年无连续三年亏损,并提供承诺函。

3.6信誉要求:近三年无诉讼及仲裁情况,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信誉要求:

3.7.1保密要求:提供保密承诺书。格式见公告附件一;

3.7.2企业经营状况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并提供经营状况承诺书。格式见公告附件二;

3.7.3履约情况要求:成立至今没有欺诈、违约、违法及重大项目质量问题。同时满足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系统内部信誉评价要求,在以往合作过程中未被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并提供履约承诺书。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违法转包。

3.9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10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服务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6)近三年与中国联通有不良合作记录。

3.1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4月30日08时30分至2019年5月9日17时3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登陆“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完成供应商注册及绑定联系人手续,按系统要求完成报名缴费、上传付款凭证等流程并通过审核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网站服务电话:***-********转3转8转2。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5.4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获取联通电子招投标平台IPASS并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未获取联通电子招投标平台IPASS的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及参与电子投标。IPASS服务联系电话: ***-********,根据语音提示按“2”键。

5.5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服务咨询电话:***-********转3转3转2。

★5.6请尽快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办理IPASS相关手续及签章,未办理IPASS相关手续及签章的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及参与电子开标。

联系单位:中网威信电子安全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2日10: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南湖广场东侧岳阳联通七楼二号会议室。

6.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 数据电文的形式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2日10: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使用联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IPASS客户端将数据电文投标文件完整上传至“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https://www.cuecp.cn。逾期上传的数据电文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3本项目需同时递交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解密异常时采用纸质投标文件继续评审。

6.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请投标人登陆“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使用联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IPASS客户端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6.5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岳阳市分公司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南湖广场东侧岳阳联通办公楼

招标代理:湖南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通福招标分公司

联 系 人:吴晶晶、李光石

电话:136*****241

电子邮件:136*****241@139.com

户名:湖南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通福招标分公司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建湘支行

账号:***************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岳阳市分公司

湖南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通福招标分公司


公告附件一:

保密承诺书


致: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根据项目的《招标公告》,我方愿意参加此次招标项目,并作出如下承诺:
一、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技术要求,以及此次招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材料(包括文字及非文字资料)等负责保密;
二、保证不将本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标准及招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材料(包括文字及非文字资料)等复印、泄漏、外传或发生任何泄漏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和本项目其他相关单位的机密信息;
三、本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标准及招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材料(包括文字及非文字资料)等内容知识产权均属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所有,保证不发生任何侵犯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知识产权的行为;
四、本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标准及招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材料(包括文字及非文字资料)等内容将在本项目相关人员有限范围内传阅,保证不将上述任何相关内容透漏给本公司内非本项目相关人员;
五、保证不将上述任何相关内容泄露给第三方或用于除本次招标外其它用途;
六、以上如有违反,我公司将承担所有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公告附件二:

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岳阳市分公司:

1、我公司在此郑重承诺,我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并有足够的流动资金、近三年无连续三年亏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在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如果招标人发现我公司存在上述任何情况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公告附件三:

履约情况承诺书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岳阳市分公司:

1、近三年没有欺诈、违约、违法及重大项目质量问题。同时满足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系统内部信誉评价要求,在以往合作过程中未被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在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如果招标人发现我公司存在上述任何情况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

2、关于纳税要求我方同意:

①如国家“营改增”试点工作覆盖投标人所属行业或注册地,我方应具备立即申报并获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能力;
②我方向招标方书面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从国家颁布“营改增”试点工作覆盖我方所属行业或注册地的时点开始120个自然日之内,我方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按中标价格无条件提供增值税发票,否则,在我方中标的前提下,我方将承担以下责任:招标方将终止与我方的合作,取消已签订的合同,或者将合同金额的按国家规定的建筑业增值税额作为商业折扣,直接从合同金额中予以冲减。

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制作 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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