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克商务车招标公告

别克商务车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YX2006-XC-X-002
受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我公司为其拟采购的汽车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法人企业、其他组织参加竞价采购。
一、 采购内容:
序号 名 称 品牌型号规格与配置 数量/单位 备注
1别克商务车 GL82.5 CT1(蓝色)7座 1辆
二、 报价文件组成: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
2. 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报价货物的产地、品牌、规格、参数、性能等说明。
4. 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等)。
5. 交货日期:请注明最快交货期。
6. 报价表:
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颜色 数量 单价 交货期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被授权人: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日
三、质量、技术要求:
1. 采购货物技术要求:响应单位提供的车辆应符合上述技术要求条款中所标称的规格、参数和标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苏州市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 质量保证:响应单位应保证货物为全新、未使用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品。
四、综合说明:
1. 报价包括运输、存储、报关、包装、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标准配件、专用工具、附件等一切费用,并提供上牌、车辆保险等服务。
2. 响应单位在投标时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 本报价文件响应截止时间为2006年5月11日 11:00时前将文件送至原鑫公司。
4. 确定成交供应商时间为2006年5月11日 13:30时。
5. 确定成交供应商地点为苏州市相城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6. 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符合采购要求的基础上,在采购预算以内报价最低的成交。
7. 投标单位提交《报价表》盖章有效,并在文件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在封皮上注明询价编号。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或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为无效报价。
8.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货到验收后凭验收单和销售发票由苏州市相城区国库支付中心以转帐或电汇方式七日内付清货款。
9. 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按成交金额的0.2%向采购代理公司支付成交服务费。

10.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苏州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3楼B座
电话: (0512)******** ********
传真: (0512)********
邮政编码:215004
联 系 人: 顾育红
13. 采购单位: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 尤主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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