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益公商厦配电设备招标公告
三益公商厦配电设备招标公告
三益公商厦配电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三益公商厦配电设备采购已由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成发改政务投资函【2007】2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兴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市兴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配电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三益公商厦配电设备采购;
2.2 建设规模:成都市锦江区新街后巷子10号(三益公商厦)配电设备采购;
2.3 建设地点:成都市锦江区新街后巷子10号;
2.4 招标范围:变压器及发电机等三益公商厦配电设备采购清单要求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1个配电设备采购标段;
2.6 供货期限:20个日历天;
2.7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
3.2变压器制造商的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变压器须为立体卷铁芯干式变压器,具有干式变压器产品检验或检测报告;发电机制造商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具有原厂发动机厂家授权的发动机主机OEM配套证明;制造商均须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2000;代理商的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人民币且其代理设备的制造商须同时满足本招标文件对制造商的要求。
3.3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具有变压器及发电机制造商同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代理证明,以报名先后顺序,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代理商只能代理制造商授权的一个品牌参与投标;如果制造商投标,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与此次投标。
3.4财务要求:2009年度无亏损。
3.5业绩要求:制造商须满足近3年已完成不少于3个项目销售业绩,并提供销售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及采购单位的详细联系方式以供招标人查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者,请于2010年11月16日至2010年1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建设项目工程交易中心二楼投标报名窗口报名,报名合格后持下列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收取原件,身份证收盖公章的复印件);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如是代理商,报名时必须出示制造商授权代理本项目的证明及制造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出示原件,收盖公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为 成都市八宝街111号成都市建设项目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市兴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新华大道玉沙路144号晶爵大厦8楼
联 系 人:葛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锦里西路107号锦江时代花园南楼505室
联 系 人:钟先生、王小姐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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