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大江山樾地材供应招标公告

康大江山樾地材供应招标公告



康大江山樾项目

地材供应

招标单位:中建一局集团第五建筑有限公司

招标部门:康大江山樾项目

招标文件编号:

经办人:刘丹丹联系电话:150*****758

发出日期:2019年 5月 4日

招标文件

一、招标说明:

经招标人资格预审,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均符合招标人资格预审的有关规定和条件,可以参加本工程劳务分包项目的投标。

各投标单位必须为中建集采平台合格分包方,不是平台合格分包方的单位需登录中建集采平台http://jc.cscec.com完成投标方注册后方可参与报价。

二、工程概况:

2.1招标单位:中建一局集团第五建筑有限公司

2.2工程名称:康大江山樾项目

2.3业主:青岛康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4工程地点: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北、珠光路东、毛家山村西

2.5招标内容:地材材料采购供应

三、投标须知:

3.1项目概况:康大江山樾项目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209076.00㎡

3.2招标范围:康大江山樾项目地材材料采购供应

3.3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是招标单位认定的合格分供方,且具有专业加工生产/销售代理资质的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投标方必须提交经审查合格的证明于招标人查验;投标方供货质量及速度必须达到总包方及万通业主要求,满足上述条件的投标方才有投标资格;投标单位供应的材料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及地方的要求标准,货到工程现场时间在招标单位要求时间基础上只能提前。

3.4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自然及气候因素、环卫、市容、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施工场地条件的所有费用及供货周期,并已考虑了各种可能因素影响供货所增加的费用。

3.5付款条件:

①本工程无预付款;

②乙方按甲方要求分批向甲方供货,货到施工现场,经甲方(或监理、业主)代表验收合格(包括其产品的合格证等技术、报验资料)后具体付款情况:甲方每月与乙方办理一次对账手续,乙方每月 15 日同甲方进行对账。双方对账后,乙方向甲方提供《供货确认单》等必要文件,确认上月 16 日至本月 15 日的供货价款。此确认单仅做为付款依据。

③付款方式:货到工地,验收合格,本工程无预付款,按季度付款,季度付款至已确认供货总价的60%,供货完成,双方办理结算,结算完成后两个月内支付至结算金额的70%,剩余尾款结算完成后一年内付清。

3.6结算:双方结算单中,甲方签字盖章部分要以项目经办人、商务经理与项目经理共同签字且经上级主管部门盖章后才是有效结算单。

3.7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形成的或单方认可的债权、债务金额,未经招标单位书面同意,转让无效。若因中标单位的转让行为给招标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中标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四、招标要求:

4.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经考核的合格企业参加投标。

4.2供货周期要求:供货周期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按招标人要求供货进度计划完成。

4.3质量要求:本工程产品必须满足以下标准及要求,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地方及行业最新颁布的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如果规范、标准及要求适应于同一种情况,则以标准高者为准。由于材料而造成的一切质量问题均由分供方负责,并承担由此给招标单位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4.4承包方式:根据招标人要求确定承包方式。(本分包工程采用固定单价,暂定 工程量方式,分供单位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保修、包检验检测。)

4.4.1招标文件材料单价应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出库费、运费、卸车费用、运输损耗、采保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所需的一切费用。

4.4.2确定的材料供应单价应当认为,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已经稽核查明并理解该材料的全部招标文件所述的包含的全部内容及报价计费原则,如发现不符或其它错误,不论其由于计算错误或其它原因,一律以单价为准,不得调整。

4.5报价要求:

4.5.1投标单位按招标单位提供的投标报价清单(附件1)要求进行报价;

4.5.2本次投标单位中,报价最高者,直接淘汰,不再进行议标。

4.5.3投标前各投标单位务必进行现场勘察,了解现场实际情况及新建工程施工特点后进行报价,在后续的供货中不得以任何借口为理由向招标人提出增加经济费用或延长工期的要求。

4.5.4技术要求:本工程产品必须满足以下标准及要求,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地方及行业最新颁布的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如果规范、标准及要求适应于同一种情况,则以标准高者为准。由于材料而造成的一切质量问题均由分供方负责,并承担由此给招标单位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4.5.5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地材,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地方及行业最新颁布的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

4.5.6投标单位应保证所供材料在节假日时的正常供应。

4.5.7如遇军演、博鳌论坛等大型国家、政府活动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停工,甲方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4.5.8招标单位对所供材料达不到项目实际需用的规格时,投标单位应于1日内及时解决。

4.5.9投标单位必须保证所供材料按照招标人材料计划要求及时、足量到货,若出现供货延迟情况,则招标人对投标单位处以1000元/天/批次罚款。

4.6工程款支付:

4.6.1见招标文件3.5条款

4.6.2鉴于目前建筑市场的实际状况,招标人不能保证业主的资金能按时足额到位。在此情况下,投标人郑重承诺:对招标人因未收到业主相应款项而未能按时支付本合同工程款的情形,表示理解与宽容,投标人因此确认招标人未按月足额支付工程款不构成违约。

4.6.3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工程款时,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供符合招标人财务要求的发票及相关工程款支付手续,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付款。同时,投标人保证所提供发票的真实性,一经发现假发票,除补真票外,并按相关税法规定处以双倍罚款及滞纳金,如因提供虚假发票造成招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永久保留追索损失的权利。如遇国家税法调整,按相关规定执行,投标人应提供符合国家税法要求及招标人财务要求的发票。

4.6.5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工程款,投标人不得任意变更单位或委托第三方代为收款。

4.7 产品交货办法、运输方式和到货地点及其他要求:

4.7.1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进货计划按时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运杂装卸由投标人负责,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具体规格、数量及到货地点以招标人传真件为准。

到货地点: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北、珠光路东、毛家山村西;康大江山樾项目部现场指定堆场。

4.7.2投标人在运输中应防止物资遗洒,做好物资防护,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尾气超标汽车进入市区。

4.7.3投标人应随货物运输到达提供相关的材质证明。

五、投标文件组成

5.1投标书: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附件,投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投标单位提供的投标书格式填写。

5.2投标函一式三份(加盖红色公章并签字)

5.3投标函附录(投标报价清单附件1)一式三份(加盖红色公章并签字)

5.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加盖红色公章并签字)

5.5 承诺书一式三份(加盖红色公章并签字)

5.6企业荣誉、资信、实力证明材料:包括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企业简介、获奖证书、近三年施工项目信息等。一式三份(加盖红色公章)

六、投标工作程序

6.1 2019 年5月4日领取招标文件;

地点: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北、珠光路东、毛家山村西;康大江山樾项目部

经办人:刘丹丹 ; 联系电话:150*****758

2019年5月9 日前送投标文件;

地点: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北、珠光路东、毛家山村西;康大江山樾项目部

6.2 投标书必须于上述注明的日期前,将密封标书送交招标单位,逾期无效;投标书的内容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请勿遗漏。

6.3开标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6.3.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或未按时送达的;

6.3.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和承诺书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印章或签字的,投标人法定表人或委托代表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的;

6.3.3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投标书的内容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有遗漏、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3.4投标单位未按招标人要求参加开标会议的;

七、评标原则:

7.1根据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付款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响应、企业实力、管理能力、承诺、信誉等情况进行评标。

7.2投标报价位列最高价的投标单位,直接淘汰,不参与评标。

7.3通过综合评定,择优选择中标单位。

八、合同签署

8.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单位将与中标单位在该中标通知书中约定的时间内,将使用招标单位提供的地材供应分供合同标准范本签订地材供应 分供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明确。

8.2 地材供应 分供合同经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及加盖公司法人印章后立即生效。

8.3中标单位在签约阶段,若违背本招标文件基本原则,坚持提出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或对本招标文件条款提出原则性修改,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原中标单位负责。

九、管理要求

9.1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及青岛市的各种法律、法规,服从总包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各项管理要求,包括CI、质量、安全、贯标等方面的要求,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9.2中标单位应确保自身队伍必须是成建制的。中标单位应自行安排从当地或其它地方雇佣的所有雇员,包括他们的膳食、报酬、保险、交通和各种证件的办理,特别是应按照当地政府的有关外来人员管理的规定办理有关的诸如暂住证、务工证、市场进入许可证等一切所需证件。

9.3中标单位应遵守总包方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建立健全各种岗位责任制,严格现场管理,如技术工种需持证上岗、工人上岗前安全交底,民工安全、卫生及文明施工教育等,并采取其它必要的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和现场文明施工。

9.4中标单位进入现场后应确保现场的机械设备、检测装置、安全防护设施须经招标人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对噪声污染严格控制在国家和地方标准范围内;

9.5中标单位进入现场后必须选用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照规范使用。对特种作业人员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配备齐全;

9.6中标单位进入现场的所有人员均须提供健康证,发生任何职业病等纠纷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供货延误

投标人不能按招标人要求准时供应所需物资,每延误一天,投标人向招标人交付的违约罚金为当批次供货物资合同总价的5‰ ,最多不超过当批次供货物资合同总价的3%。对于由于投标人供货拖延等原因导致业主对招标人的罚款,全部由投标人承担,不受总价3%的限制。同时,如果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可将部分物资供应委托其他单位供应,投标人须无条件服从,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所有影响由投标人承担。

十一、其他要求

11.1招标单位选定中标单位后,双方签订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明确。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坚持提出附加条件及不合理要求,或对招标文件提出原则性修改,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原中标单位负责。

11.2投标单位须按照要求注册中建集采平台,成为合格分供商后方能参与投标。

11.3随招标工作完成,投标方需配合招标方完成集采平台的相关工作,因投标方原因没有及时完成相应“集采”工作的,招标人有权延缓对投标方的资金支付,直至投标方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相应工作。

招标单位:中建一局集团第五建筑有限公司

日期: 年 月 日

投 标 函

致:中建一局集团第五建筑有限公司

我单位在认真仔细地阅读了贵公司有关康大江山樾项目工程 “地材供应 ”招标文件后,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编制了此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内容充分考虑了该工程的具体情况和招标文件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要求,我单位都将全面加以承诺履行。我公司与贵公司就合作供货等事宜进行友好协商并签订相关采购供货合同;同时,为彰显合约精神、坚守企业诚信,我公司对贵公司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供货合同所约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完美履约。

二、我司承诺,本合同签约价格为我司底线价格,若在康大江山樾项目的地材供应中,我方与其他青岛市黄岛区当地总包单位签订的合同价格低于本合同价格,我方将与贵司签订补充协议,修订合同价格,并且在贵我双方最终结算时,我方供货的全部产值均按低价结算。

若我单位中标后,未能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履行,我单位将承担由此给贵公司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特此承诺!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

致:中建一局集团第五建筑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授权(下称“受托方”)身份证号:为我单位合法委托代理人,代表我单位参加康大江山樾项目工程-地材供应招投标活动及商务洽谈。

受托方代表我单位参加招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及供货过程中的履约、结算,其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及处理的相关事务,我单位均不可撤销地予以承认,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授权期限至授权委托事项完成之日止。

受托方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另附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将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法人及委托单位章。

授权单位盖章:

授权单位法人签字:

日期:

承诺书

致:中建一局集团第五建筑有限公司

如我司被确认为康大江山樾项目工程-地材供应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积极配合贵司办理相关合同的洽谈及签署工作,并配合贵司完成中建股份集采交易平台的相关工作要求,我司收到的任何一笔工程款,均以合同签署完成及满足贵司中建股份集采交易平台的相关工作要求为前提,如我司无法按贵司要求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合同签署滞后情况,相关经济后果由我司承担。

特此承诺!

授权单位盖章:

授权单位法人签字:

日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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