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区北兴路道路工程(五一路—万丰路)招标公告

高新技术区北兴路道路工程(五一路—万丰路)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1、大丰市高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实施的大丰市高新技术区北兴路道路工程(五一路—万丰路),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大丰市高新技术区北兴路道路工程(五一路—万丰路)
2.2工程地点:大丰市高新技术区
2.3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4工程规模:道路全长1175米,总投资约1040万元
2.5质量要求:相关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项目投资方式:建设—移交(BT)

2.7标段划分: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

投资额

大丰市高新技术区北兴路道路工程(五一路—万丰路)

施工图纸K0至K1+175范围内道路、雨水污水管道、箱涵施工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1040万元


招 标 公 告


1、大丰市高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实施的大丰市高新技术区北兴路道路工程(五一路—万丰路),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大丰市高新技术区北兴路道路工程(五一路—万丰路)
2.2工程地点:大丰市高新技术区
2.3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4工程规模:道路全长1175米,总投资约1040万元
2.5质量要求:相关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项目投资方式:建设—移交(BT)

2.7标段划分: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
投资额

大丰市高新技术区北兴路道路工程(五一路—万丰路)
施工图纸K0至K1+175范围内道路、雨水污水管道、箱涵施工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约1040万元

3、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2)拟定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和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投标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或挂靠单位资质参与投标。

(4)投标人应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投融资能力:

①本招标项目融资款为200万元,第一中标候选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日内必须缴纳到招标人指定帐户, 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另行选择中标单位,同时没收该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②融资款返还期限:融资款自到帐之日起第13个月返还本金的30%,并支付该部分本金的利息;第25个月返还本金的30%,并支付该部分本金的利息;第37个月返还本金的40%,并支付该部分本金的利息。招标人支付给中标人的融资额利息的利率等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

(5)履约保证金: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100万元履约保证金(不包含各类保函、金融或信托机构出具的各类担保),否则招标人有权另行选择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后15日全额退还。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5)项目经理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授权委托人及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以及项目部组成人员2010年1月至6月(至少包括上述6个月)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劳动保险部门证明原件)及项目部组成人员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部组成人员含项目经理至少5人);(7)投标人2008年1月1日后完成的单项施工合同价款不低于500万元的道路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8)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5、项目投资方式:BT(建设—移交)

5.1本项目分 1个BT项目招标;

5.2建设管理主体:大丰市高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3回购单位:大丰市高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4回购基数:最终按大丰市审计局审定的工程造价作为投资人的回购基数。

5.5回购款支付比例:回购期限 3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回购款为回购基数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13个月回购款为回购基数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25个月结清余款。

6、请投标申请人于2010年11月15日至2010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6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本工程采用的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丰市高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袁海兵 联系电话:159*****902

联系地址:大丰市大丰宾馆1号楼


招标代理公司: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 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大丰市健康东路60号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五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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