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展中心广场东塔企业展示中心项目装饰和布展设计方案征集招标公告
湖北国展中心广场东塔企业展示中心项目装饰和布展设计方案征集招标公告
湖北交投产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对湖北国展中心广场东塔企业展示中心项目装饰和布展设计方案征集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湖北国展中心广场东塔企业展示中心项目装饰和布展设计方案征集。
(二)招标人:湖北交投产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三)项目总预算:900万元(不含二次消防、空调、暖通、监控末端改造)。
(四)湖北国展中心广场东塔项目位于汉阳区四新新城核心区域的江城大道与四新大道交汇处,四新大道以北,梅子东路以东,四明路以南。东临中铁大桥局世纪金桥项目,并位于国博视线通廊上。为集商务办公、精品商街、高端会所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商务综合体。项目主楼高度196m,其中地上73200平米,地下21000平米。
(五)湖北国展中心广场东塔企业展示中心分为两个大的区域,分别为一楼装饰和布展区域和三十九楼装饰和布展区域。其中一楼装饰和布展区域结合已设置在大堂的LED屏(7.1米*5.4米)进行企业形象公共展示。要求进行装饰和布展的区域为一楼大厅展示区,净高约4.3米,装饰和布展面积约300平米。
(六)三十九楼装饰和布展区域结合已设置的多功能厅设置为企业VIP客户接待及展示区,三十九楼装饰和布展区域,净高约6.5米,布展面积约600平米。
二、招标内容及范围(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武汉市汉阳区江城大道与四新大道交汇处,四新大道以北,梅子东路以东,四明路以南湖北国展中心广场。
2、 建设规模:湖北国展中心广场东塔底层裙楼第一层及第三十九层的企业展示中心区域,共约900平方米。
3、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
4、 招标范围:展示区域装饰和布展项目大纲、初步概念设计和方案设计。配合装饰及布展施工图设计及项目施工实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三)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装饰设计甲级资质或展览馆设计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企业需有成熟的项目管理经验,具有专业的全程项目质量管理参照标准。
(四) 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2014年4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900万及以上展示馆布展设计及施工一体化项目,具备综合实施专业经验(提供业绩彩色扫描复印件)。
(五) 2014年4月1日以来投标人独立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900万及以上展示馆布展设计及施工一体化项目,具备综合实施专业经验(提供业绩彩色扫描复印件)。
(六)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进行投标,供应商应以独立法人身份参与本工程。
四、招标文件售价及出售地点(一)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交投产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报名时间从2019年4月16日到2019年4月20日17:00时止。
(二) 获取时间:2019年 4月16日至 2019年 4月20 日(北京时间,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00,节假日除外)。
(三) 获取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知音大道257号中海大厦31层。
(四)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 本项目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原件报名。
2、 报名时需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 上述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 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 不予认可。上述资料(证件)的原件查看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5月7日 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2019年5月 7日 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知音大道257号中海大厦31层1号会议室
八、投标文件的组成(一) 报价函(加盖公章)
(二) 商务文件组成
1、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 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 供应商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2、 供应商获得的荣誉及证明资料(如有)。
3、 项目组人员配备情况表。
4、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5、 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及相关证明资料。
6、 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和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 技术文件组成。
1、 详见设计任务书详细要求。
九、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第一名将获得委托合同,对提交了有效投标文件,且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投标人,评标排名二、三名的分别给予1万、0.5万的经济补偿(由中标单位支付)。以上金额均为含税金额。
十、 知识产权及专利所有参与投标的文件在评审后不退回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对前三名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成果中的合理要素进行使用。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保证设计方案中所有内容均为本单位原创,不得包含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资料。如发生侵权行为,将由涉及侵权的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取消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的资格。
招标人有权无偿使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各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成果,包括在评审结束后公布评审成果,并通过传媒、专业杂志、专业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相关成果。
十一、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湖北交投产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中海大厦31楼
联 系 人: 刘炜
联系号码:***-********转3107
十二、 信息发布媒体(一) 湖北交投产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hbjtcckg.com)
十三、 招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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