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万隆建设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杨浦职校校园文化环境建设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经营资格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供应商在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杨浦职校校园文化环境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WLZB-********02)
3、预算编号:11-9B127Y1515A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了改善学校设施,打造“校园建设营造整体美、绿色植物营造环境美、大国工匠营造职业美、人际和谐营造文明美”的校园文化建设需求,本项目需要进一步完善校园文化环境布置。目前学校文化环境布置仅仅完成了标牌部分,本项目旨在通过对学校室内外环境、文化进行统一设计制作安装施工建设,提升环境育人的氛围,培养具有扎实技能和职业素养的毕业生,为相关职业领域输送大量优质人才。通过对学校校园环境建设,物质文化建设、精神文化建设和制度文化建设等全面、协调的发展,使校园设施出精品、文化活动出成果、制度建设有特色,使校园文化成为教育、激励全校师生和促进素质教育开展的有效载体,使育人环境得到全面优化,为创建市级规范化学校奠定坚实的基础。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凤城路50号 6、交付日期: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项目面向所有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要求标准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11]181号)中相关规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5-05 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5-09 16: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如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备资质证书原件的扫描件;(4)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www.ccgp.gov.cn)”中打印的本单位信息查询结果页面并加盖公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5-05 09:00:00至2019-05-10 09: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在2019-05-05 09:00:00至2019-05-09 16:30:00,携带网上扫描上传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上海市黄浦区迎勋路168号17楼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方可获得网上下载磋商文件资格。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报名费人民币壹仟元整,售后不退)。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5-15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05-15 13: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杨浦区凤城路50号B楼B303视频会议室 2、磋商地点:杨浦区凤城路50号B楼B303视频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响应文件一致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采购人确认唱标资格。(2)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提交至代理人员。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当纸质文件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持网上投标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一并出席开标会。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4)按有关规定当场无法解密的供应商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开标等相关要求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2012]22号)规定执行。开标时,若供应商违反《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2012]22号)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凡对本次磋商文件提出询问(包括对技术指标的异议),请于文件领取后二天内与万隆建设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系,对文件中所提的有关问题请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递送到下述地址,组织单位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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