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桥镇敬老院外埂田招标公告

花桥镇敬老院外埂田招标公告

为加强土地种植管理,规范承包机制,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对 敬老院外埂田 实行公开招标,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1、承包年限及标的额

名称

承包年限

承包费(元)

敬老院外埂田

二年

6250

承包期

自2019年5月31日至2021年5月30日(以当年午季收割后为准)

2、种植四至:按现有田亩范围,种植面积约25亩。

3、报名时间:2019年5月5日至2019年5月14日17时截止。

4、报名方式:无记名方式,意向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向指定账户汇入规定的投标保证金费,注明投标人姓名、身份证号。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即为招标核定的田亩承包费。

6、银行账号:中国银行芜湖荆江东路支行,芜湖县花桥镇财政所,账号:1767 0184 9013;

二、招标要求及合同主要条款

1、土地用途为农业用地,投标人应按国土部门规定的农作物种植范围进行种植,种植品种为一年生农作物,鼓励发展高效农业,不得种植树木,不得进行水产养殖。

2、发包期为2年,自2019年5月31日起至2021年5月30日止。(以当年午季收割后为准)

3、发包价格及缴款方式:第一年按100元/亩计价,承包费2500;第二年按150元/亩计价,承包费3750,合计6250元,一次性交清。

4、投标人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可申请享受相关农业政策扶持,招标人应积极配合投标人争取。

5、招标人争取到的有关农业、水利、土地等项目可优先安排到投标人所流转地块,并按有关规定组织好项目实施;投标人应积极配合,确保项目验收通过,招标人不承担项目上级配套资金外的任何费用。

6、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私自将田亩转让他人,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协议,并不退还剩余年限的承包费。

7、在承包期内,投标人需在承包范围地块内从事相关建设必须事先报告并征得招标人的同意后方可建设,否则一律视为违章建筑,限期自行拆除。承包期满或解除合同时,所有由投标人建设的不可动设施其所有权、使用权均无条件、无偿自动归属招标人,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其他物资、设备等应在承包期满前移出流转场地外自行处置,且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一个月内不移出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其所有权,招标人有权自行处置。

8、在承包期内因规划建设等需要,招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人部分或全部土地,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交付所需收回的士地;招标人按所收回的土地面积的剩余承包期限及合同承包单价退还投标人承包款(不计息);所收回土地至交付日期前仍有青苗的按当年省政府规定的标准补偿青苗费;地表建筑物、构筑物由投标人自行处理,招标人概不承担任何费用,追、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招标人有权自行处置。

9、投标人在承包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破坏生态环境,不得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否则招标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10、投标者不得私自转包,不得对《承包合同》文本(对需要者可提供副本)内容提出异议,并当场签订承包合同,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评标方式

1、投标人凭本人身份证登记、银行进账单,经审核通过后入场。

2、本次评标采用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采取二轮抽取的方式进行,第一轮抽取各自代表的球号,第二轮摇出中标人。即先按投标人到达现场签到顺序,各自抽取其代表球号;再摇号抽签,按摇号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摇号机第一次摇出的球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再次摇中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在第一中标候选人因故放弃中标时,第二中标候选人成为中标人。

四、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9年5月15日9时;

2、地点: 镇政府综合楼四楼会议室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钱敦喜 136*****997

花桥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敬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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