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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 清华附中凯文国际学校机电工程招标文件.doc
机电工程
分
包
招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中建一局集团第五建筑有限公司
招标部门:清华附中凯文国际学校项目
招标文件编号:商招字18-KWXX-007
编制日期: 2019年 5 月 5日
投标邀请书
中建一局集团第五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 清华附中凯文国际学校项目 工程因施工需要,需进行 机电工程 的招标,邀请您参与投标,希望投标单位严格按照招标单位所提供的投标书格式及招标文件要求内容认真填写,我公司将根据各投标单位所报情况进行选择,谢谢支持!
招标文件
二、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 中建一局集团第五建筑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 清华附中凯文国际学校
3、业主:北京文凯兴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工程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楼梓庄桥东北侧
5、招标内容: 机电工程
三、投标须知:
1、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是招标单位认定的合格分包方,且具有专业施工资质的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投标方必须提交经审查合格的证明于总包方查验。投标单位已在中国建筑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注册。投标方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总包方要求,工期在总包方要求基础上只能提前,满足上述条件的投标方才有投标资格;
2、投标单位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报价及编制投标书及所需的各种清单,任何不依从此点而按其它原则或方式编写的投标书和清单,其投标后可能因此不被考虑。报价若含有与招标文件各项规定不符的额外要求,则其投标亦可能不被考虑。如果有任何其它建议,可另外列明该等建议及其对工期及报价的影响;
3、招标文件综合单价应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施工管理、建设场地准备、临时设施、保修、维护、利润、风险、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合同价1.5%)、税金、包干费等完成本工程规定的承包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
4、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自然及气候因素、环卫、市容、施工场地条件、二次搬运、成品保护等所需措施的施工、安装、运行和维护的所有费用及工期,并已考虑了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
四、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最终选取一家为中标方。
2、工期要求:工期必须服从甲方安排,按甲方进度计划完成。
3、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须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验收评定规范要求。由于材料及施工而造成的一切质量问题均由分包方负责,并承担由此给招标单位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4、承包方式:本分包工程采用 固定总价包死 方式,分包单位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保修。
确定的工程承包单价应当认为,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已经稽核查明并理解该工程的全部招标文件所述的工程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及报价计费原则,如发现不符或其它错误,不论其由于计算错误或其它原因,一律以单价为准;
5、报价要求:
5.1投标单位按招标单位要求进行报价;
5.2列明项目(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合价;
5.3建安税金计入报价;
5.4列组价明细,包括主材费、辅料费、人工费等;
5.5总包暂提供: 场地、道路、水源、电源。
6. 付款方式:乙方在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交当月内工作完成确认申请单经甲方汇总后,报业主。在业主工程款第一次拨付到甲方账户后,甲方按甲方审定的已完工程量的 60% 工程款支付乙方。之后每月按完成量的 60% 支付工程款,其中人工费支付比例为 100 % 。工程竣工备案后,剩余价款待工程结算完成后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已获得后,并业主支付甲方结算价款后,半年内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 95% ,其中人工费支付比例为 100 % ,剩余5%作为工程保修金,第一年内无质量问题,期满一月内支付 2% ,第二年内无质量问题,期满一月内支付 3% ;每次付款的同时,招标人将扣除招标人公司的罚款金额。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按照合同额的1%足额缴纳保证金(或办理保函),若乙方逾期10日后仍未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在支付工程款时足额扣除,直至金额达到应向我方缴纳的保证金额为止。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自双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结算之日止。在有效期内,乙方需按合同条款履行约定。有效期结束后30日内,甲方应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同时收回收据。
7.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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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书: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附件,投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投标单位提供的投标书格式填写。
2、投标预算书、价格组成汇总表、主要材料价格清单,详细的概算书或工程量及单价清单及材料用量表。
3、投标单位提供先进、实用、经济的施工方案,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4、企业荣誉、信誉、实力证明材料:包括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简介、获奖证书等。
五、投标工作程序
1、 2019 年 5 月 6 日领取招标文件;
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楼梓庄桥东北侧中建一局工地
经办人: 王雨 ;联系电话:
136*****691 ;
2019 年 5 月 16 日 12:00 前送投标文件;
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楼梓庄桥东北侧中建一局项目部。
2、投标书必须于上述注明的日期前,将密封标书送交总包方,逾期无效;投标书的内容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请勿遗漏。
六、其它
招标单位选定中标单位后,双方签订分包合同,相关事宜在分包合同中明确。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坚持提出附加条件及不合理要求,或对招标文件提出原则性修改,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原中标单位负责。
七、管理要求
1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北京市的各种法律、法规,服从总包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各项管理要求,包括CI、质量、安全、贯标等方面的要求,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2中标单位应确保自身施工队伍必须是成建制的。中标单位应自行安排从当地或其它地方雇佣的所有雇员、劳务人员,包括他们的膳食、报酬、保险、交通和各种证件的办理,特别是应按照当地政府的有关外来人员管理的规定办理有关的诸如暂住证、务工证、市场进入许可证等一切所需证件。
3中标单位应遵守总包方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建立健全各种岗位责任制,严格现场管理,如技术工种需持证上岗、工人上岗前安全交底,民工安全、卫生及文明施工教育等,并采取其它必要的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和现场文明施工。
4中标单位进入现场的所有施工工人均须提供健康证,发生任何职业病等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八、管理要求
8.1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及国家及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和合同约定质量目标。如图纸、甲方指令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乙方应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
8.2对于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分包合同文件或甲方的要求,甲方可向乙方发出“质量整改通知单”。乙方应按照“质量整改通知单”的要求认真、及时整改,若逾期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甲方将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违约罚款,并在支付乙方的任何费用中扣除,且甲方有权另行雇佣他人代替乙方进行整改,乙方应承担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及工期延误的责任。
8.3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对工程质量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如乙方施工的工程未能达到本合同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应进行返工、修改,承担返工、修改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乙方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甲方有权在拨付工程款时作相应扣减。
8.4乙方施工工程达不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并经返工、维修均无法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更换队伍,乙方承诺无条件撤场,并承担合同金额20%的质量违约金。
8.5乙方应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文明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8.6在进入现场前,乙方应准备并向甲方提供一份安全、防火保证措施及其实施方案,供甲方审查。乙方应按照甲方批准后的安全保证措施设计、进场、安排并在现场作业过程中遵守所有的安全保证规章。
8.7乙方须在现场恒定设置一名安全人员,及时发现、审查、改进现场安全措施,并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安全改进措施,进行整改。乙方承担上述所有安全、防火措施实施的费用。如乙方在甲方就某项安全隐患两次提出整改通知后仍未进行整改或整改结果仍未达到甲方的要求,则甲方对乙方处以相应罚款。
8.8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8.9乙方在施工中所用的全部机具必须经检验合格,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机具安全使用标准。若乙方违反操作规程或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各类机械设备及生产机具,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8.10因乙方安全和文明施工不能满足本合同要求或有损甲方企业社会形象,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实施罚款。罚款后乙方仍没有按本合同要求按时完成整改,甲方还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8.11本条以上条款没有提及的事宜,甲方将与乙方签“安全协议”、“治安防火协议”、“环境管理协议”进行约定。
9.1 合同项下工程所需材料、设备(由业主、甲方供应的除外)均由乙方采购,乙方应按照设计和相关规范的要求采购该工程所需要的材料、设备。并保证材料、设备的质量、规格、颜色、重量上的一致,保证货源连续供应,不允许在施工中途中断原品种的供应,提出更换品种、规格等要求。
9.2 乙方应保证其供应的材料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上等材料和先进工艺生产制造的,并在各方面符合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且须提供出厂证明、材质证明、产品合格证书及法律、法规授权单位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
9.3 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替代材料、设备及不符合合同规定和设计、相关规范要求的材料、设备。
9.4 如材料运至现场后业主、监理及甲方检验发现材料的性能数量或规格与材料清单不符,乙方需负责换货、赔偿或修理,由此引起的所有费用(如检验费用、修理费用、返修的往来费用、保险费、仓储及装卸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如材料质量在施工期或保修期出现了问题,乙方均应无偿修复,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9.5 分包方使用的其购买的设备、材料虽经甲方确认,但该确认证明并不能作为甲方对该设备、材料存在的质量问题放弃任何索赔的权利的证据,甲方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就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提出索赔,且,若乙方对其提供的设备、材料存在的质量问题已知悉却故意对甲方隐瞒,乙方应按该设备、材料买卖合同价的双倍赔偿甲方,除此而外,如乙方提供设备、材料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按该设备、材料买卖合同价的 30 %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尽管如此,乙方仍有义务将前述存在质量问题设备、材料予以更换,因此发生的费用也由乙方承担,并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
9.6 对于乙方所购设备、材料,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妥善保管,若发生丢失或/和损坏,乙方自行承担损失。
9.7 本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乙方均应提供样品及样品说明,并由业主、甲方、监理单位及设计单位共同组成联合机构进行封样,验收时验收标准以封样为准。
9.8乙方所使用的材料应是绿色建材、环保产品,在工程验收进行空气质量检测时,若因乙方施工或所使用的材料原因导致空气质量检测不合格,则乙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可在应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若乙方的工程款不足以支付上述损失,甲方保留进一步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招标单位:中建一局集团第五建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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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率
承诺下浮点数
合计
元
是否确认招标文件
是否满足招标单位工期、质量、现场管理的要求
付款条件
投标单位(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