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机关食堂主副食品猪肉招标公告
公安局机关食堂主副食品猪肉招标公告
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参与竞标的供应商法人代表无违法犯罪记录。
获取文件期限:2019年5月5日 至 2019年5月9日 17:30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永川区公安局0715办公室或网站
方式或事项:
(一)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平台下载本项目比选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比选内容。本投标项目受理异议时间为投标公告期间。
(二)开标会上各供应商以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装于信封内)。未中标者开标会当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商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成履约保证金并于3个工作日内到重庆农商行处缴清剩余的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凡中标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清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公开招标响应文件时间报名签到。报名时携营业执照原件(待查)、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待查)、卫生许可证原件(待查)、质量检疫合格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需)及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装于密封袋内,并注明“项目名称”、“于×年×月×日×时之前(指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开启”、“投标人名称及地址”。(如有漏项则视为无效投标;如有增项不作要求,仍为有效投标)用密封条密封,在其上加盖公章)。
2、按时递交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格式”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采购文件确认书、投标表、竞标函及加盖单位鲜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机构类型须为企业法人)或三证合一件复印件及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质量检疫合格证书复印件及其他特殊资质等格式。
3、竞标商需能提供正式发票。投标供应商的食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的规定和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要求,确保食品必须是质检部门检查合格的产品。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9年5月10日 11:00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9年5月10日 11:1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永川区公安局警保处 李秀娟 ********918
六、开标信息开标时间: 2019年5月10日 11:10
开标地点:永川区公安局七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1、采购人: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
采购经办人:李秀娟
采购人电话:********918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永川区人民东路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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