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厂浦西制丝车间设备年度维保招标公告
卷烟厂浦西制丝车间设备年度维保招标公告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卷烟厂浦西制丝车间设备年度维保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卷烟厂浦西制丝车间设备年度维保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19工06017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萌/李胜威
项目联系电话:138*****593/186*****88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杨浦区长阳路787号
联系方式:宋粟馀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萌/李胜威 138*****593/186*****883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64号6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卷烟厂浦西制丝车间设备年度维保招标项目(项目编号:19工060170)招标公告
一、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上海卷烟厂浦西制丝车间设备年度维保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与竞标。
序号 | 项目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包件1 | 一车间733制丝设备维修起重配合和一车间733膨丝设备维修起重配合 | 46 |
包件2 | 一车间733上位机系统年度维保、一车间733膨丝工控系统年度维保和三车间787电控系统专项年度维保 | 68 |
包件3 |
| 9 |
包件4 |
| 24 |
包件5 |
| 12 |
包件6 |
| 14 |
注:投标人对所有规格货物都必须提供完整报价,否则将导致该投标被否决。
二、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 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7. 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时,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企业间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主要人员及股东成员不相同
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 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 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 本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结果(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
4. 资格要求里提到的相关证明文件;
注:以上资料一律采用A4规格纸张,所有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不同投标单位间的招标文件编制人、投标事宜办理人、项目管理成员应不相同;企业经营情况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变更的,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如未及时告知造成不良后果的,相关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五、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于2019年5月6日~2019年5月10日每天(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9:30~11:30、13:30~16:00(北京时间)在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64号6楼B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伍佰元元人民币(RMB 500.00),售后不退。未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加投标。
六、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9年5月28日13: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787号A41会议室。
七、 定于2019年5月28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787号A41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人: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杨浦区长阳路787号
电话:***-********
联系人:宋粟馀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64号6楼
邮编:200032
电话:138*****593/186*****883
传真:********
联系人:李萌/李胜威
E-mail:lmhgzs2016@163.com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7.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时,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企业间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主要人员及股东成员不相同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0.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5月06日 09:30至2019年05月1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64号6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本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结果(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 4.资格要求里提到的相关证明文件; 注:以上资料一律采用A4规格纸张,所有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不同投标单位间的招标文件编制人、投标事宜办理人、项目管理成员应不相同;企业经营情况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变更的,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如未及时告知造成不良后果的,相关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28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5月28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787号A41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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