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景民居”一期一#、二#住宅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水景民居”一期一#、二#住宅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简阳市工业园贾家中小企业园“水景民居”一期一#、二#住宅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简阳市工业园贾家中小企业园“水景民居”一期一#、二#住宅楼工程 已由 简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简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简阳市工业园贾家中小企业园“水景民居”一期一#、二#住宅楼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简发改发[2010]502号、简发改发[2010]62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简阳市贾家国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简阳市贾家国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简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简发改发[2010]502号、简发改发[2010]62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52、********55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恒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简阳市工业园贾家中小企业园“水景民居”一期一#、二#住宅楼;建设地点:简阳市贾家镇;建设内容及规模:建筑面积3700.08平方米;计划工期:360日历天;招标范围:简阳市工业园贾家中小企业园“水景民居”一期一#、二#住宅楼施工图范围内工作内容的施工工作;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007年以来承建并完成了3个或以上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标段总数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2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年11月17日 至2010年11月23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科(简阳市简城镇政府街121号香港城首座(原市委机关办公大楼)四楼)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 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年12月08日 10点00分 ,地点为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简阳市简城镇政府街121号香港城首座(原市委机关办公大楼)六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简阳市贾家国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 简阳市贾家镇中心西路30号
邮 编: 641400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恒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龙泉驿区驿丰步行街29号
邮 编: 610100
联 系 人: 龙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10年11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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