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联网NB-IoT模块集中(第二次)招标公告

物联网NB-IoT模块集中(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 中国电信青海分公司2019年物联网NB-IoT模块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创建时间日期: 2019-05-05 15:20:37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2019-05-05 08:30:00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2019-05-09 18:00:00
终止: 否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青海分公司2019年物联网NB-IoT模块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2019】QH00121号,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采购内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及其下属公司2019年物联网NB-IoT模块集中采购。
1.1交货地点:中国境内(由招标人指定地点)。
1.2供货期限:采购订单发出之日起20个自然日。
1.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1.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划分3个份额。
1.5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3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排名第一占45%份额;排名第二占30%份额;排名第三占25%份额。
1.6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详见报价表。
1.7合同签订方式:框架加订单,统谈统签方式,由省公司与中标人签订框架协议。
1.8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技术规范书和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影印件,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正本或副本影印件。
2.1.2投标人能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或登记表或税务机关网站查询截图或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小规模纳税人应承诺结算时开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或者提供已经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承担过同类物联网NB-IoT模块项目合同案例,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内容、合同清单、合同金额、合同签页)复印件;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
2.1.4投标型号产品必须通过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研究院的物联网模块测试,必须提供测试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未提供测试报告扫描件或检测报告不符合要求将否决其投标资格。
2.1.5本项目投标产品长度须小于24mm且宽度须小于20mm。
2.1.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提供厂家唯一授权证明材料。如原厂与代理商同时投标,则否决代理商投标。
2.1.7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存在以上处罚(记录)日期至今已满3年(含)的除外。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2.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2.1.9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0)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11)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4月30日至 2019年 5月 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分至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报名采用电子报名的方式,仅需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联系人邮箱,不需要申请人代表到现场报名。
4.1.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材料详见公告附件(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表》一份可编辑版本,一份盖章扫描不可编辑版)、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汇款的银行回单发送至比选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缺一项不予购买。
4.1.4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大写陆佰元整,售后不退。我公司售卖文件分别为一份电子文件与一份纸质文件(两份文件内容均一致)。纸质文件领取方式:报名单位需提前告知本项目购买标书联系人并与报名材料一起发送至购买标书联系人邮箱中,并于次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派遣一名代表前来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金汇路29号4楼采购部联系我司人员领取。
4.1.5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 / 】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2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不适用】[适用于电子招标,在集团电子平台正式运行前,本条注明不适用,4.2.1-4.2.3的空格处均用“/”标示。]
4.2.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4.2.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2.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5月28日 9 时 00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开元路1-21号附近恒欣大厦12109号。(本项目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5.3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不适用】[适用于电子招标,在集团电子平台正式运行前,本条注明不适用,本条后续空格处均用“/”标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网站)】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5.4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携带身份证原件)。
5.5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年/月/日/时/分】递交至【/】。
6.2检测相关费用:【/元】。
7. 投标人注册
7.1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后10日内,通过中国电信外部门户网站完成供应商注册。
7.2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金汇路29号电信大楼
邮编: 810000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17709710566
电子邮件:17709710566@189.cn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较场西路21号
邮编:510055
项目负责人:王晓晔、白玉娟
报名联系人:寇先生
电话:17697159115(接听电话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电子邮件:zjqh2018@163.com
青海本地办公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开元路1-21号附近恒欣大厦
开 户 名: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43857332190
(汇款时须备注招标代理编号: 03075标书费和报名单位名称。)
注:随着我司电子招投标平台的业务量日益增多,为满足新的业务需求,在原电子招投标平台的基础上增加银行子账号对接(每个项目对应一个子账号)和电子发票的功能,自即日起,我司所开标书费发票全部为增值税电子普票;各位投标人缴纳标书费后,需下载填写附件《报名信息表》,与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同发送至报名联系人邮箱;发票开出后由我司系统自动发送至投标单位联系人邮箱(即项目授权函中指定负责人)。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加盖单位公章)
2019 年 4月 30 日

1 项目报名表.xlsx 招标公告2019-05-0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模块 物联网 国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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