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米3焦炉环保节能升级易地改造焦炉烟道气脱硫脱硝工程招标公告

4米3焦炉环保节能升级易地改造焦炉烟道气脱硫脱硝工程招标公告

新钢公司4.3m焦炉环保节能升级易地改造项目焦炉烟道气脱硫脱硝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招发[2019]22
开标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所属地区:江西省新余市
招 标 人: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1、招标项目概况:
1.1概况介绍
本工程针对新建的2×65孔JNX2-70-2炭化室高7m顶装复热式焦炉的烟道气等废气脱硫脱硝。
7m焦炉采用混合煤气加热。由于焦炉燃料中含有H2S、NH3以及空气中含有N2等物质,在高温燃烧的过程中生成NOX和SO2以及少量颗粒物等污染物必须处理后排放,为此拟建1套活性焦(炭)烟气脱硫脱硝装置,实现脱硫脱硝一体化,烟气排放达到国家和地区最新排放要求。废气包括:焦炉烟道气、干熄焦循环风机后放散烟气、真空碳酸钾+WSA制酸装置尾气。
1.2 工程名称:新钢公司4.3m焦炉环保节能升级易地改造项目焦炉烟道气脱硫脱硝工程
1.3 建设地点:新钢公司厂区内
1.4 招标范围:焦化烟道气脱硫脱硝,包括项目的设计、供货、施工、调试、验收等全过程的交钥匙总承包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技术规格书。
2、报名单位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2.2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设计甲级资质或冶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须具有至少1项已达产达标焦炉烟道气脱硫脱硝工程设计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并在中国大陆至少有一项已达产达标活性焦(炭)烟气脱硫脱硝工程设计或总承包业绩。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担任同类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业绩,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其他投标。
2.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
2.4.1 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两家;
2.4.2 牵头单位为工程主体设计单位,具备“2.2”条款中约定的设计资质和“2.3”条款中约定的其中一项达产达标业绩,对本工程的EPC建设负全面责任;以联合体单位投标的,联合体单位必须具有焦炉烟道气脱硫脱硝和在中国大陆活性焦(炭)脱硫脱硝两种已达产达标业绩;
2.4.3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责任义务,联合体成员分工应符合各自质资对应的业务范围;
2.4.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专利技术除外;
2.4.5 联合体成员签订的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2.5 投标方如使用非自有专利、专有技术,应获得用于本次投标活动的授权书。
2.6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报名方式及相关事项时间安排
3.1 报名时间:2019年5月6日至5月12日8:30-17:30;
3.2 报名方式:报名单位可选择邮件、邮寄材料报名或派人至招标单位现场进行报名;
3.3 报名地点: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冶金路1号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机关大楼发展规划处436室;
3.4 报名时务必提供以下材料(须加盖投标报名单位鲜章):
3.4.1 报名函(自拟,但须包含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邮编、移动电话、电子邮箱等内容);
3.4.2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3.4.3 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
3.4.4 业绩等相关证明资料;
3.4.5 报名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4、招标文件获取:另行通知。
6、联系方式:
地 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冶金路1号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机关大楼发展规划处436室
邮 编: 338001
联系人: 曾工 ****-*******139*****032
陈工 135*****965
电子信箱:139*****032@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脱硫脱硝 烟道 焦炉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