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委托检验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委托检验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文章基本信息
采购类别: 市级 招标编号:
采购人: 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代理机构:
采购预算:(万元)76.2

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委托检验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委托检验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文件编号:DY2019-56

二、采购名称及内容:

第一包: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工作委托检验;

第二包:水质委托检验。

三、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第一包:1、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有设备无法满足检测要求,甘肃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具备相应的检测设备;2、已连续四年委托甘肃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检验,可保证检测数据的连续性和溯源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第二包:目前甘肃省兰州市地区能完成水质全分析指标(106)项检测的检测机构只有由兰州城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水质中心(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兰州监测站),具有唯一性。并且2017年该项目是由兰州城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水质中心(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兰州监测站)承担完成,为使水质检验过程有良好的延续性和稳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拟定的实施单位理由:

第一包:经多方考察论证后,该项目拟定的供应商为:甘肃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该单位具有足够的检验人员,且人员能力符合检验要求,具有相关的检测资质,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2015-2018年一直在该单位委托检验,可保证检测数据的连续性、可比性、保证方法和设备的一致性。

第二包:经多方考察论证后,该项目拟定的供应商为:兰州城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水质中心(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兰州监测站),该单位具备长期从事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工作经验,有较高的水质检测分析能力。

五、专家评审意见:

第一包:

专家一 刘俊娓 主任检验师 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专家意见:兰州市疾控中心承担国家空气污染(雾霾)人群健康影响的监测项目,项目要求检测空气颗粒及pm2.5样本中16种多环芳烃和4种无机水溶性阴阳离子,涉及高效液相色谱仪(带紫外检测器、荧光检测器)、离子色谱及前处理设备(全自动索氏提取仪等)。该单位现有设备无法完成检测任务。由于雾霾成分样本珍贵,检测难度大,对人员、设备及数据质量都有较高要求,同时还需具备相关检验检测资质,由于前两年雾霾成分检测工作是由甘肃省出入境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承担完成,为了保证检测数据的连续性、可比性、保证方法和设备的一致性,对雾霾监测服务能力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建议仍由甘肃省出入境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作为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单位承担相关检验工作以保质保量地完成国家空气污染(雾霾)成分监测工作。

专家二 车宗贤 研究员 甘肃省农科院

专家意见:兰州市疾控中心承担国家空气污染(雾霾)人群健康影响的监测项目,项目要求检测空气颗粒及pm2.5样本中16种多环芳烃和4种无机水溶性阴阳离子,涉及高效液相色谱仪(带紫外检测器、荧光检测器)、离子色谱及前处理设备(全自动索氏提取仪等)。该单位现有设备无法完成检测任务。由于雾霾成分样本珍贵,检测难度大,对人员、设备及数据质量都有较高要求,同时还需具备相关检验检测资质,由于前两年雾霾成分检测工作是由甘肃省出入境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承担完成,为了保证检测数据的连续性、可比性、保证方法和设备的一致性,对雾霾监测服务能力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建议仍由甘肃省出入境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作为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单位承担相关检验工作以保质保量地完成国家空气污染(雾霾)成分监测工作。

专家三 朱经国 正高级工程师 甘肃省计量研究院

专家意见:兰州市疾控中心承担国家空气污染(雾霾)人群健康影响的监测项目,项目要求检测空气颗粒及pm2.5样本中16种多环芳烃和4种无机水溶性阴阳离子,涉及高效液相色谱仪(带紫外检测器、荧光检测器)、离子色谱及前处理设备(全自动索氏提取仪等)。该单位现有设备无法完成检测任务。由于雾霾成分样本珍贵,检测难度大,对人员、设备及数据质量都有较高要求,同时还需具备相关检验检测资质,由于前两年雾霾成分检测工作是由甘肃省出入境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承担完成,为了保证检测数据的连续性、可比性、保证方法和设备的一致性,对雾霾监测服务能力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建议仍由甘肃省出入境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作为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单位承担相关检验工作以保质保量地完成国家空气污染(雾霾)成分监测工作。

第二包:

专家一 杨海霞 公卫主任医师 甘肃省疾控中心

根据《兰州市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要求,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着全市七家市政供水出厂水每年1次水质全分析及206份水质常规项目监测的任务。由于近期实验室装修改造,仪器不能全部安装到位,水质全分析及常规项目中氰化物、挥发酚、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无法完成监测.由于水质监测的时效性,必须进行委托检测。

经调研,目前兰州市实际能完成全分析项目检测的仅有兰州城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水质中心(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兰州监测站)具有生活饮用水水质全分析能力和资质,具有唯一性。建议由兰州城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水质中心(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兰州监测站)站承担兰州该监测任务,符合单一采购要求。

专家二 刘文君 高级工程师 甘肃省环境监测总站

根据《兰州市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要求,兰州市疾控中心承担着全市7家市政供水出厂水每年1次的水质全分析和206份水质常规项目监测的任务,由于该单位目前尚不具备饮用水水质分析的检测能力,需委托完成。

兰州城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水质中心(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兰州监测站)有长期从事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工作丰富经验,具有较高的水质检测分析能力,并且兰州城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水质中心(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兰州监测站)是兰州地区唯一具有水质检测全分析能力的监测机构,建议由该机构完成此项工作。并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三 巨积红 高级农艺师 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由于该检测中心装修改造后,水质检测仪器设备正处于调试安装阶段,无法完成兰州市7家市政出厂水每年一次水质全分析检测及206份水质常规项目中(氰化物、挥发酚、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检验检测,须进行委托检验。

兰州城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水质中心(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兰州监测站)是目前兰州市唯一具有水质检测全分析能力的检测机构,2017年该工作是由兰州城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水质中心(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兰州监测站)完成,为使水质检验过程有良好的延续性和稳定性建议该项工作由兰州城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水质中心(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兰州监测站),承担此项工作。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要求。

六、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76.2万元(第一包56.16万元;第二包20.04万元)

七、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第一包:

供应商名称:甘肃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河路2168号

第二包:

供应商名称:兰州城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水质中心(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兰州监测站)

地址:兰州市西固区化工街2号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李文晶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李霞 电话:****-*******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石油大厦对面(互助巷1号)伊真大厦

十、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反馈单位: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电话:****-*******

2019年5月5日


标签: 检验服务 委托 疾病预防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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