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支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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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富士康支线道路工程已由双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双发改投资通字【2010】24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双流县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双流县建设局,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双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双发改投资通字【2010】242号文)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15)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省宏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双流县华阳街道;
2.2建设规模:该工程包括检察官学院西侧道路,从海昌南路东延线至五环路,长555米,红线宽20米;检察官学院至华阳天然气公司支线道路起于检察官学院西侧道路,止于新成仁路(万安段),长1620米,红线宽16米;华阳天然气公司西侧道路,从海昌路东延线至五环路,长750米,红线宽20米。
2.3设计周期: 30 个日历天;勘察周期: 15 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富士康支线道路工程的勘察、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相关技术服务等工作;
2.5标段划分:2个标段。即:一标段为勘察,二标段为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设计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007年以来至少具备3个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勘察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乙级及以上资质;2007年以来至少具备3个类似项目勘察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且满足资格要求者,请于2010年 11 月 16 日至2010年 11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在双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 12月 8日 10时 00 分,地点为双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双流县建设局
地 址:双流县棠湖北路一段57号
邮 编: 610200
联系人: 宋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公司:四川省宏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西安南路69号西雅图商务楼401号
邮 编: 610075
联系人:文女士
电 话:***-****************转8023
传 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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