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2号线平面与多媒体广告发布场地招租招标公告
轨道交通2号线平面与多媒体广告发布场地招租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南宁轨道交通2号线平面与多媒体广告发布场地公开招租项目 | |||||||||||||||||||||||||||||||||||||||||||||||||||||||||||||||||||||||||||||||||||||||||||||||||||||||||||||||||||||||||||||||||||||||||||||||||||||||||||||||||||||||||||||||||||||||||||||||||||||||||||||||||||||||||||||||||||||||||||||||||||||||
项目编号 | GXCQJY19-148 | 挂牌价格 | 9269.76万元(8年总价) | |||||||||||||||||||||||||||||||||||||||||||||||||||||||||||||||||||||||||||||||||||||||||||||||||||||||||||||||||||||||||||||||||||||||||||||||||||||||||||||||||||||||||||||||||||||||||||||||||||||||||||||||||||||||||||||||||||||||||||||||||||||
挂牌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9年5月6日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19年5月31日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
资产概况 | 本次招租项目标的为南宁轨道交通2号线平面与多媒体广告发布场地。2号线(玉洞-西津)线路全长约21km,全部为地下线路。全线设18座车站,均为地下车站,是我市南北向骨干线车站从南至北依次为:玉洞站、金象站、石子塘站、建设路站、大沙田站、江南客运站、石柱岭站、亭洪路站、福建园站、南宁剧场站、朝阳广场站、火车站、明秀路站、秀厢站、三十三中站、苏卢站、安吉客运站、西津站。 2号线平面与多媒体广告资源包括全线18座车站、所有列车内的广告资源(不含以下区域的广告资源:①2号线商业空间;②与1号线换乘的朝阳广场站、火车站共用的站厅和站台;③与2号线换乘的其他线路的轨行区、屏蔽门;④南宁剧场站站厅灯箱;⑤福建园站和秀厢站商业空间出入口门头和以出入口边框为基准的两侧5米范围内)。其中,平面广告资源包括站台、站厅及通道内的灯箱、梯牌广告、车厢海报广告以及贴敷式广告(为保留站内完整的装修原貌,展现地铁文化,本项目贴敷式广告招租范围仅包括屏蔽门、出入口扶梯两侧、站厅通道墙面及车内空间);多媒体广告资源包括全线站内及车内LCD屏(地铁电视)、站厅LED屏。 上述标的均按现状招租,在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前,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与现场管理方联系了解房屋、土地的权证、现状及相关费用。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出租用途: 2号线广告资源是南宁轨道交通的衍生资源,用于发布公益及商业广告、品牌推广活动等。 1.广告位置与相应数量信息
2.站内平面及多媒体广告资源数量
标的详细资料可到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查阅。 |
一、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拟出租所持标的,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出租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二、出租方简况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南宁市云景路69号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苏拥军 | |
注册资本 | 511424.988642万元 | |
经济类型 | /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所属行业 | 交通运输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经营规模 | 中型企业 | |
资产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主管集团或其他部门名称 | / | |
批准单位名称 |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类型 | 会议纪要 | |
批准文件名称 | 2019年第3次总经理办公会纪要 | |
批准文号 | 南轨总经理办公会纪要[2019]3号 | |
批准日期 | 2019年4月15日 |
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9269.76(8年总价) | |
价格说明 | 8年总价 | ||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 1.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方式为现金转账(可从竞租保证金中结转,若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履约保证金,则须在10个工作日内补齐足额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如提交履约保函,则须严格采用出租方认可的银行和指定的格式。 2.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本项目8年租期竞拍成交价的1/16。 3.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为现金转账,须在《租赁合同》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如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为履约保函,则须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经出租方认可的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逾期未完成支付或未提交合格保函,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没收竞租保证金,承租方还应当赔偿出租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选择承租方的费用。 |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每季度收缴一次(先交后用),每期租金金额为竞价交易成交合同额中当年年租金的1/4。承租方以转账方式将租金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 ||
租赁期限 | 8年 | ||
与出租相关其他的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必须在接到交易所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应向交易所交纳人民币30万元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2.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根据合同相关要求支付第一年首期租金、合同履约担保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3.承租方按《租赁合同》规定时间缴纳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后,出租方通知产权交易所原路退还竞租保证金。 4.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后,按规定向出租方交纳相当于8年租期竞拍成交价的1/16金额的履约保证金或者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保函)的有效期为《租赁合同》租赁期满截止日,承租方在提交履约保证金(保函)后,一直到租赁期满,在承租方无违约及按《租赁合同》规定交清所有费用的前提下,出租方如数退还履约保证金(保函),但不支付利息。 5.如承租方在过程中存在不良履约情况的,出租方将其列入不良履约记录名单。 | ||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持有在中国合法注册的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尚未换取新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还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照)。 2.意向承租方应于2016年1月1日前成立,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在此期间如因公司名称变更原因导致营业执照颁发时间迟于2016年1月1日的,出具函件说明并提供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相关证明文件。 3.意向承租方应具有户外大牌、公交、铁路、机场、轨道交通、广播电视、纸媒广告媒体之一的经营经验及业绩。提供相关项目合同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4.意向承租方在2016-2018年期间内,应至少2个年度广告经营收入合计不少于3000万元,意向承租方及其全资子公司广告经营合同或自营项目业绩可以一并计算在内。需提供2016-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项目合同及合同对应的正规税务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供审核,同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5.意向承租方具有良好的商誉和口碑,无重大合同违约行为,且须出具无经济方面的犯罪或违法记录的承诺。属于出租方不良履约记录名单的公司不得参与竞租。 6.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2019年1月1日后增资的不予认可,提供工商证明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7.意向承租方必须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8.意向承租方需出具无条件配合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地铁站内开展重大宣传氛围营造工作、愿意且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所有广告资源改造优化投资及政府一切相关审批手续办理的承诺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 10.如承租方后期履行合同存在重大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将其列入不良履约名单,在1年内不得参加出租方的项目竞租。 1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 |
竞租所需 提交材料 |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交易所提供范本文件)。 2、营业执照或统一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合法证明文件;营业执照颁发时间迟于2016年1月1日说明函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相关证明文件(如因公司名称变更原因导致营业执照颁发时间迟于2016年1月1日的,需提供函件说明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相关证明文件。)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具有户外大牌、公交、铁路、机场、轨道交通、广播电视、纸媒广告媒体之一的经营经验及业绩,相关项目证明上下游合同材料,提供相关项目合同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5、2016年—2018年财务年报表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项目合同及合同对应的正规税务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6、验资报告或工商证明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7、含有所述内容承诺函:(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良好的商誉和口碑,无重大合同违约行为;(3)无经济方面的犯罪或违法记录的承诺(4)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5)将无条件配合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地铁站内开展重大宣传氛围营造工作、愿意且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所有广告资源改造优化投资及政府一切相关审批手续办理。 8、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1.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和特别说明材料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复印件。 2.报名时需提供保证金交款凭证备查。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
保证金详细情况 | 交纳金额 | 60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19年5月31日17: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交易所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不支持现金交纳。 | ||
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 |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 |
开户银行 | 8000 9800 3755 668 | ||
账号 | 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南湖支行 | ||
温馨提示:请在交款用途上注明:“GXCQJY19-148” 项目保证金,如因填写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 |||
保证 事项 | 1.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 2.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交易所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由交易所优先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出租方。 | ||
处置 方法 | 1.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交易所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3.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它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7)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后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 (8)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文件或放弃承租的; (9)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一个月内非因出租方原因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意向承租方、承租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交易所有权在其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划转至出租方进行处置。 | ||
披露附件 | 附件:********/********125815_2368.pdf" target="_blank">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
四、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或由出租方申请终止挂牌。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由交易所通知该意向承租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 |
五、联系方式 | ||||
交易场所: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1、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6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2号楼南宁金融大厦2楼 2、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林女士 | 项目咨询联系号码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吴女士 | 项目报名联系号码 | ||
交易机构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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