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峰峰矿区清·泉小区项目机械设备(塔吊、施工电梯)租赁招标公告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峰峰矿区清·泉小区项目机械设备(塔吊、施工电梯)租赁招标公告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峰峰矿区清·泉小区项目

机械设备(塔吊、施工电梯)租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RCC-2503S-2019-03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峰峰矿区棚户区改造。由原东泉头村、西泉头村、清泉村征迁改造建设,地理位置优越,基础设施基本齐全,交通便捷。土地使用性质:居住用地。小区名称为“清泉花园”,本小区位于邯郸市峰峰矿区玉皇阁路以北,文昌阁路以南,涌泉大街以东。清泉花园小区由北至南依次为:西泉头村改造回迁房、清泉村改造回迁房、东泉头村改造回迁房。小区地下为地下一层车库。整个小区由42栋高层住宅,层数11层地上层高住宅为2.9米,商业3.5/3.1米,地下层高3.3米;3栋2层村委会社区党群活动室;2栋3层幼儿园;1栋4层24班小学组成;临街商铺布置建筑层数为1层/2层。建筑形体疏密得当。高层与高层之间间距大于13米,高层与多层间距大于9米。高层结构形式为剪力墙结构,地下车库框架结构。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招标采购中心。使用单位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峰峰矿区清·泉小区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机械设备(塔吊、施工电梯)租赁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项目总规划用地(建设改造用地)约369亩(246040平方米),净用地面积约345亩(230039平方米)。项目分为八个标段(清泉花园、四宜园、景欣园、富贵园、吉祥苑、金康福、峰福园、达福苑)本次规划设计总建筑面积为:695983.8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460077.9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35905.98平方米,绿地面积为69077.70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19.37%,绿地率30%,人均公共绿地大于1.0平方米。本工程共42栋住宅楼,所有住宅楼均为地上十一层,地下室二层,地下二层为人防,地下一层储藏,地上均为住宅。结构形式为剪力墙结构,楼板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住宅层高2.9米,地下一层层高为3.3米,地下二层层高3.3米。地下车库为地下一层,层高为4.2米。本工程耐火等级为二级,本工程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住宅剪力墙抗震等级为二级。地下车库的抗震等级为三级,屋面防水等级二级。基础设计等级丙级,安全等级为二级,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

2.2招标内容见附件1:招标公告附表。2.3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3《铁路建设项目设备物资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2.3.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3.5本次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相应的设备租赁或者运输资质,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 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3.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4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5企业自有的设备需出厂合格证、设备相关保险类依据等。

3.6其它有关资质方面的资料。

3.7近三年承建工程情况以及类似工程业绩。

3.8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在购置期限7年以内或5成新以内且手续齐全的设备。

3.9有相应的专业执证的技术人员和设备操作人员(每台塔吊配备一名司机两名信号工)。

3.10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投标。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因设备质量、安全等问题,被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加竞标者,请于2019年4月29日-5月3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 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峰峰矿区清·泉小区项目经理部(邯郸市峰峰矿区泉头村)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4.2本次招标设备一包一投。

4.3招标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一,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电汇时应在汇款用途中标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5月20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峰峰矿区清·泉小区项目经理部(邯郸市峰峰矿区泉头村)。各投标人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及原件复核。汇款单据上注明所投包件的项目名称和包件名称。

5.2开标时间即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处。

5.3 逾期送达、未按规定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发布。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及有关采购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将通过上述网站发布通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使用单位(项目):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峰峰矿区清·泉小区项目经理部

地址:邯郸市峰峰矿区泉头村(峰峰矿区清·泉小区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联 系 人: 吴新龙

联系电话: 186*****671

邮箱:********2@qq.com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设备物资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19年4月28日


附表一

设备租赁招标一览表

设备名称

包件号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

施工区段

备注

施工电梯

JXSB01

200型

8

1具有相应的设备租赁或者运输资质,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4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企业自有的设备需出厂合格证、设备相关保险类依据等。

6其它有关资质方面的资料。

7近三年承建工程情况以及类似工程业绩。

8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在购置期限7年以内或5成新以内且手续齐全的设备。

9有相应的专业执证的技术人员和设备操作人员(每台塔吊配备一名司机两名信号工)。

10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投标。

11本次招标不接受因设备质量、安全等问题,被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

500

第一施工区段


塔吊

5610型

5


施工电梯

JXSB02

200型

4

500

第二施工区段


塔吊

4708型

2


塔吊

5610型

2


施工电梯

JXSB03

200型

4

500

第三施工区段


塔吊

4810型

4

500


施工电梯

JXSB04

200型

6

500

第四施工区段


塔吊

5610型

3


施工电梯

JXSB05

200型

3

500

第五施工区段


塔吊

5610型

2


施工电梯

JXSB06

200型

5

500

第六施工区段


塔吊

5010型

5


附表二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招标编号:CRCC-2503S-2019-031

投标人单位名称

(填写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

设备名称


包 件 号



联 系 人


手机



办公电话


办公传真



电子邮箱


邮 编



邮寄地址



声明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购买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 施工电梯 塔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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