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渎新城污水厂二期(太湖新城污水厂)排污口论证招标公告
木渎新城污水厂二期(太湖新城污水厂)排污口论证招标公告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新城污水厂二期(太湖新城污水厂)排污口论证项目
招标公告
苏州常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中晟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苏州市吴中区木渎新城污水厂二期(太湖新城污水厂)排污口论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苏州市吴中区木渎新城污水厂二期(太湖新城污水厂)排污口论证项目
二、招标预算:约50万
三、工程地点:苏州市木渎镇
四、计划开、竣工时间:2019-5-28至2019-7-26
五、(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水资源论证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3)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水利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4)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三)报名时提交材料如下:
(1)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原件(须有单位报名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单位地址);
(2)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有效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提供社保网上查询途径);
(4)委托代理人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鉴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提供社保网上查询途径);
(5)从基本户缴纳工程投标保证金5000元(以本票的形式缴纳,不接受本票以外的任何形式,不接受年度保证金凭证。)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本票形式开出,在报名的同时提交。未中标人预缴款项在开标结束后无息退回。
帐户名:苏州常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 ********0118
开户银行:中行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且应按序装订成册。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出售时间:2019年05月8日上午09:00至11:00止。
出售地点: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63号蠡谐大厦9楼906(苏州常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出售方式:现场
售 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六、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三家以上八家以下(含八家)全部入围,八家以上抽签八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以招标文件时间为准。
接收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时间为准。
接收地点: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63号蠡谐大厦9楼906(苏州常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八、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时间为准。
开标地点: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63号蠡谐大厦9楼906(苏州常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苏州常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63号蠡谐大厦9楼906
联系人:陈思诗联系电话:****-********
十、建设单位:苏州中晟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
十一、备注:
(1)中标者不签订合同或不履行合同者,则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招标单位;未入围者或虽入围而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退还。
(2)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不得无故放弃投标,否则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不参与开标的直接进入黑名单,不得参与以后吴中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
苏州常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5月0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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