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项目交通影响评价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万元;招标人为 中建新城(北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 规模:总规划建筑规模约162.8万平方米,其中安置房建筑规模约70.74万平方米。
2. 工作内容:
1)编制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项目总体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2)编制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项目安置房部分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分别对以上两部分工作内容进行报价;服务方案中也应包含以上两部分工作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交通专业相关的城市规划、工程设计或工程咨询乙级(含)以上资质;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问题;
5.在最近三年内无因服务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投诉或被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处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19年05月06日09时00分到2019年05月10日16时00分
2.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现场领取,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套。
1.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5月27日09时30分
2.递交方式: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620室)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9年05月27日09时30分
2.开标地点: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620室)
1.报名时间:2019年05月06日09时00分到2019年05月10日16时00分
2.现场报名时需要投标人携带如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还需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①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
②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
③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
④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
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委托人社保证明(近6个月内任一个月)复印件。
特别说明:(1)已办理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可不提供;
3.现场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621室
联系人:王欣楠 联系电话:***-********-***
4.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本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建新城(北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紫园路16号
联系人:童欢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621室
联系人:王欣楠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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