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西藏区域水泥补充供应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2019年度西藏区域水泥补充供应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采购名称
2019年度西藏区域项目水泥补充供应框架协议采购组织单位
中铁物贸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采购编号
公告内文 流水号:(招)********00036 2019年度西藏区域项目水泥补充供应框架协议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WM-CDK-2019-003 ![]() ![]() ![]() ![]() ![]() ![]() ![]() ![]() ![]() 1.1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中铁股份采购[2016]70号)、《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区域性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规定》(中铁股份采购[2016]123号)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框架协议采购管理规定》(中铁股份采购[2016]60号)等文件要求,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区域集中采购主体,授权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开展2019年度西藏区域项目水泥补充供应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工作,以选择优质的生产厂家作为框架协议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具体项目需进行采购时,在框架协议供应商名录内实施动态竞价采购或其他方式采购,确定最终供应商。采购实施主体(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按照框架协议采购招标条款与最终供应商签订和履行具体采购供应合同。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 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1.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12号令); 1.2.4《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27号令); 1.2.5《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1.2.6《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铁中铁采购〔2019〕44号); 1.2.7《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中铁中铁采购〔2019〕45号); 1.2.8《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区域性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规定》(中铁股份物资〔2016〕123号); 1.2.9《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框架协议采购管理规定》(中铁股份采购[2016]60号); 1.2.10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 ![]() ![]() ![]() ![]() ![]() ![]() ![]() ![]() ![]() ![]() ![]() 西藏区域在建或已中标项目有:G109那曲至拉萨改扩建工程项目、拉萨至日喀则高速公路项目、阿里地区项目等。
西藏区域工程上述项目以及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在框架协议执行期间承揽本区域内的公路、市政、房建和其他各类工程施工项目所需的水泥,具体招标采购的物资及各包件情况详见附件一:招标公告附表。 ![]() ![]() ![]() ![]() ![]() 3.1营业范围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及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其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生产能力要求: 具备拥有新型干法旋窑(预分解窑)日产熟料1000吨及以上的生产线及证明文件,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水泥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单厂水泥年产50万吨及以上。投标人若为水泥生产集团企业,拥有多个生产厂(企业),生产厂(企业)需满足前述要求并已获得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备低碱水泥生产能力。代理商需提供取得唯一授权生产厂家上述相应的证明资料。 3.3财务能力要求: 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外资注册企业按开标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应汇率等值换算测算),投标人近三年(2015至2017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报表)。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必须提供生产厂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近三年内出具的招标物资质量检测报告(至少一份),须加盖公章。 3.5供货业绩要求: 提供本次招标物资2015至开标截止日期国家重点工程(高速公路、铁路、地铁)供货业绩(至少3个不同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如厂家未直接参与投标的,则提供对代理商的授权函或与代理商的合同,还需提供能证明使用项目的资料)。 3.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列入中国中铁供应商黑名单或严重不良行为;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供应商资信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3.7其他要求: 3.7.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7.2被列入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或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限制交易期内禁止参与中国中铁股份公司系统内新的采购活动。 3.7.3投标人不能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形。 ![]() ![]() ![]()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 ![]() ![]()
5.2 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2019年5月7日至2019年5月13日(节假日不休息),完成购买标书相关的所有工作(包括:包件响应、汇入标书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3 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对所投包件进行响应。 5.4响应:经注册后,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点击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响应”。 特别提醒:此处设置的密码非常重要,投标人必须在开标的同时使用该密码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为其投标报价解锁。 5.5 本次招标的标书费(币种:人民币),每个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见附件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电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费、招标编号和包件号;投标人购买多个包件,标书款可一起汇出。投标人将银行回单、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投标申请表(附件二)一起发送至招标人邮箱(********@qq.com),招标人收到信息经核实后,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现场原则上不接受现金购买,标书费用将在开标时向各投标人提供发票) 标书款收款单位: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成都市青羊支行 账 号:2281 4101 0400 20432 行 号:1036 5108 9127 备注:汇款用途栏请填写标书费(招标编号和包件号),一次招标已缴纳标书款的潜在投标人本次可不再缴纳标书款。 ![]() ![]() ![]() ![]() ![]() ![]() 6.1本次物资招标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6.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9年5月27日 9时 00 分至 10 时 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9年5月27日10时 00 分。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成都市金牛区金凤凰大道99号中铁产业园A5#楼7层中铁物贸成都分公司多功能会议室。 6.3电子版报价表、投标文件同时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截止时间同上。线上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完全一致,如不一致视为放弃投标。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 ![]() ![]() ![]() 7.1时间:2019年5月27日10时00分。 7.2地点:成都市金牛区金凤凰大道99号中铁产业园A5#楼7层中铁物贸成都分公司多功能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 ![]() ![]() ![]() ![]() ![]() ![]() ![]() ![]() ![]() 招标人: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联系人:王志军 电 话:181*****845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金凤凰大道99号中铁产业园A5#楼7层中铁物贸成都分公司多功能会议室 邮箱: ********@qq.com 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2019年5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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