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机械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中铁十局集团西北工程有限公司为中铁十局集团全资子公司,注册地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二路69号。公司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现为合理利用社会资源、满足施工生产需要,促进合作共赢,特面向社会征集有实力、讲诚信的机械设备租赁战略供应商。
本次招募的机械设备租赁战略供应商主要分为土石方机械设备(装载机、挖掘机等)、混凝土机械设备(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混凝土泵车、拖泵等)和起重机械设备租赁供应商(汽车起重机、随车吊、塔吊等)三类。
一、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
具备机械设备租赁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财务状况良好。
3.供应能力要求:有雄厚的自有机械设备资源,能够满足招募方施工生产需求。
4.履约信用要求:业绩突出,服务良好,未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还在限制交易期内、不在“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近三年内无违法犯罪行为引起的诉讼或仲裁。不得有任何因设备产权问题引起的法律纠纷。
5.具有一般增值税纳税人资格者优先考虑,个体工商户不在本次招募范围内。
6.供应商所有人及受益人不为中铁十局集团内部员工及亲属。
7.本次招募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合作原则
1.平等原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签署相关合作协议。
2.长期、稳定合作原则。双方的合作基于彼此充分信任,着眼于长期、稳定的合作。
3.共同发展原则。双方利用各自的资源和条件开展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4.诚实守信、市场化原则。具体合作事项按市场化方式运作。
三、合作机制
1.招募方承建的工程项目的机械设备租赁,在执行招募方现行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战略供应商作为合作伙伴。
2.在被招募方确定为战略供应商后,合作方应向招募方缴纳50万元合作保证金。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合作期间一年一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继续合作。
3.如确定为招募方战略供应商的合作方自缴纳诚信保证金之日起超过一年未承担供应任务,招募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一年定期存款利率支付保证金利息;同时合作方可以选择继续与招募方进行战略合作或者终止与招募方的战略合作,终止战略合作的,招募方将在30个工作日内退还合作保证金。
4.战略供应商在资质许可范围内可承担招募方工程项目机械设备租赁任务,在不违反招募方相关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可连续承担相关机械设备租赁任务。
5.如战略供应商发生违反招募方战略合作管理办法规定或出现协议约定的违约情形,招募方可视情况终止战略合作关系或解除协议,并全部或部分扣减诚信保证金,视为赔付招募方由此遭受的损失赔偿或违约金。
四、需提供的资料
有意向的供应商需将响应文件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并在封面上注明拟合作的租赁设备类型(如土石方设备、混凝土设备或起重设备等),如供应商为综合型设备租赁厂家,也请注明。响应文件的资料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企业简介;
2.资质证件:包含但不限于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行许可证(以上信息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3.业绩证明材料:如租赁合同,履约证明等资料;
4.服务承诺(自行设计 );
5.设备清单及证明材料(见附件),至少10台以上自有工程机械设备购机发票或购机合同、设备照片、合格证等证明材料。
递交时间:2019年5月15日14:00前
递交地点:中铁十局集团西北工程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评审办法
在递交时间截止前,请有意向的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按照参加评审洽谈会,招募方组织集中评审洽谈,根据洽谈结果,确定设备租赁战略供应商候选人,待候选人缴纳合作保证金后,双方签订正式合作协议。
六、
七、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二路69号
联系人:袁江华、肖晓东
中铁十局西北公司物资设备部联系电话:
纪委监督电话:***-********
2019年5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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