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业务用房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公安局业务用房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如皋公安局业务用房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 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拨款 ,现已落实。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2、 如皋皋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如城镇新城花园南侧、大司马南路西侧、市检察院东侧、惠政路北侧

(2)工程规模: 工程造价约1000万元       

(3)工期时间:与工程施工同步。

4、本招标项目共发壹个标段,相应的招标内容如下:

详见招标文件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 (或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 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建造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后审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建造师无主体结构未完工的在建工程;

(7)拟派建造师师为企业正式人员;

(8)拟派建造师承担的类似及以上工程;

(9)资格后审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各投标申请人须于须于2010年 11月 29日8时至2010年 12月 3日16时前至如皋市招标投标中心(如皋市民服务中心三楼C区)购买标袋等资料。招投标资料每份售价人民币1200元(招标代理收取,售后不退)。

招标人(盖章): 如皋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代理机构(盖章):如皋皋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如皋市行政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海阳中路海陵大厦北三楼    

公告发布时间:二〇一〇年 十一月 十五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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