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石招标公告

碎石招标公告

采购名称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秦新路道路建设项目碎石招标采购

组织单位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采购编号

ZTSJ-QX-2019-02

公告内文

流水号:(招)********00007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秦新路道路工程项目碎石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TSJ-QX-2019-02

1. 招标条件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河西南部地区秦新路道路建设工程道路施工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物资碎石、混凝土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秦新路道路建设项目,西起扬子江大道、东至荷花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全长约4567米,道路标准段红线宽35米,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局部路段限速30公里/小时。地下交通工程断面145平米。道路工程、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安全及管理设施及配套附属设施等施工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5.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5月15日10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中铁电子商务采购平台上进行响应并按要求发送报名资料以购买招标文件,操作流程如下:

5.2.1首先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双方签订合同需要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客服热线********00)

5.2.2已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登陆进入“供应商平台”对本次招标拟投包件进行响应(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获取: article-111-1.html)。

5.2.3潜在投标人在响应后,按规定时间将投标申请表(附表2)、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标书款银行回单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招标组织单位指定邮箱。潜在投标人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以足额现金方式转入到招标组织单位指定账户(开户名称: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秦新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开户行在北京市辖区搜索,联行号********0018);账号:****************0001,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秦新路道路工程项目部、碎石2019-01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5.3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上述信息核实后,潜在投标人在2019年5月15日10时00分前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5.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

纸质及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9年6月1 日上午8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日上午10时00分(即为开标时间);递交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浦口大道13号新城总部大厦A座15楼中铁四局南京分公司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9年6月1日上午10时00分。

7.2开标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浦口大道13号新城总部大厦A座15楼中铁四局南京分公司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会场规定秩序参加。

8.

9.招标人信息

9.1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组织单位联系人:

宋波 联系电话:***-********186*****677

招标项目联系人:

李宗荣(秦新路项目) 联系电话:158*****134

二〇一九年五月七日


附表1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序号

物资

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

数量

工程项目

投标人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碎石

SS-01

15000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秦新路道路工程项目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生产厂需具备统料年产2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厂须提供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及资源税完税证明;代理商必须提供与生产厂家的代理协议和购货合同。

3.财务能力: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人民币,生产或加工厂家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人民币。

4.产品各项指标满足CJJ1-200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和JTG E42—2005《公路工程集料实验规程》

5.投标人具备近三年至少一个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含合同协议书)至少一份;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近两年未曾恶意或无正当理由与中铁四局及旗下施工单位提起诉讼的,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7.其他资质要求:①生产厂必须具备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②代理商需有合格砂石生产厂家有效授权证明(并加盖鲜章);③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④投标人须具备垫资保供能力;并在投标承诺书中加以具体承诺。

500

5


注: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附表2

投 标 申 请 表

招标编号:ZTSJ-QX-2019-02


投标项目名称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投标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1.申请投标包件:

2.其它说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碎石 道路建设 中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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