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KV协丰变配套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KV协丰变配套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20KV协丰变配套道路工程已由宁波大榭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榭经资函[2019]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大榭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资格预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榭南工业区环岛东路西侧、经一路东侧;
建设规模:东西向道路全长314米,宽18米,南北向道路全长522米,宽12米;新建20米跨桥梁一座;
招标控制价:********元;
计划工期:道路部分150日历天、桥梁部分150日历天(其中:道路两侧绿化施工必须在12月上旬前完成,桥梁部分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发出的开工指令为准)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总承包;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9-05-19 16:00 。
3.5 其他: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年龄不满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项目经理最近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2)投标截止日前(不含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且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4)申请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里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或大榭开发区审核通过,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5)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须为C级及以上,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查询以开标当天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用等级信息为准。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7)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11家。
4.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7日到2019年5月14日(以下载时间为准),在宁波大榭开发区电子交易系统(http://220.189.216.214:9080)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也可从大榭开发区网站-办事服务-大榭公共资源交易,进入“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大榭开发区分网”网站,在主页“注册入口”注册登录)
4.2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3 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费用 100 元。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大榭开发区电子交易系统(http://220.189.216.214:9080)中下载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宁波大榭开发区电子交易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6 网上下载标书的操作方法,可到宁波市大榭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栏,下载《大榭区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咨询电话:****-******** 陈工)。
4.7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形式一:银行电汇或者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宁波大榭开发区电子交易系统”进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
提交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2、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者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卡必须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3、银行电汇或网银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大小额系统直接缴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大榭开发区行政商务区中信广场东楼2楼西侧开评标区(宁波大榭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大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大榭开发区    地 址:宁波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10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人:邱科杰
电 话:0574- ********   电 话:181*****055
传 真: /      传 真: ****-********


标签: 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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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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