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黄港镇渎坑村村级公益性墓地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修水县黄港镇渎坑村村级公益性墓地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修水县黄港镇渎坑村村级公益性墓地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经业主研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施工企业,欢迎有意向的投标人参与本工程的投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修水县铭善人文事业有限公司;

2、建设委托方:修水县黄港镇人民政府;

3、项目名称:修水县黄港镇渎坑村村级公益性墓地建设工程;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工程建设内容:墓区道路、停车场、墓区广场、墓园前(十一)排墓穴约一亩范围内(包括范围内排水沟、铺装、土方整形、挡土墙砌筑等)内所有工程量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建设,完成(50)个墓穴工程量,墓穴材料由业主另行采购。具体以业主要求为准,部分图纸及清单的工程量以业主要求的范围建设。

6、工程造价约:183847.86元(按财政评审价下浮15%作为控制价,最终工程量以业主要求完成的实际工程量结算,以上工程款均含税)。

7、工程地点:修水县黄港镇渎坑村;

8、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承包方式;

9、工期要求:工期为30天;

二、投标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该项目工程的所有税收必须在修水县缴纳,工程款支付按修水税务部门提供的税票结算,如中标后不能提供修水税务部门开具税务发票结算,工程款项不予支付,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4、参与工程投标的委托人必须是该公司的工作人员,需有关证件证明(如该公司拟派建造师、八大员或公司缴纳社保证明的工作人员)。

三、投标技术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章;

4、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法人或法人委托本公司工作人员到场);

5、法人授权委托书(限本工程);

6、以上1-5项资料和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及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八大员岗位证书复印件,放入技术标一正二副(盖章装订成册密封提交);

7、商务标要求:放入报价函及工程量清单一正二副(盖章装订成册密封提交);

注:所有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必须字迹清楚,无法辨认视为废标。投标单位对提供的有关证件真实性负责。

四、投标保证金要求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贰万元整。投标人在投标会上以现金用信封袋密封并加盖公章(入围15家时递交)。投标单位必须如数递交保证金金额,投标单位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现场缴纳给招标单位,如出现缺少视为弃标。未中标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现场原封无息退回。严禁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就扣留投标保证金。

2、报名时间:2019年05月07日至2019年05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及商务标获取地点:修水县南桥佳苑28号铺(交警大队正对面)。

4、资料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5、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年05月13日下午16:30点(未报名登记或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修水县黄港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五、评标方法:报价承诺法。

1、投标序号的产生:根据报名顺序由业主代表以随机抽球的方式抽取一个号码即为本次标段的投标编号1号 (例如:抽取的号码是10号,10号即为投标编号1号, 11号即为投标编号2号,以此类推,其余顺延)。

2、当投标单位大于30家时,第一轮先随机抽取30家备选投标单位。第二轮从30家中随机抽取15家投标人查验委托代理人身份(如查验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不符,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同时进行投标文件和商务标的审查。再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三个投标人(由业主代表随机抽取),按抽取先后顺序确定中标人顺序。

3、当投标单位大于15家且小于或刚好30家时,将直接从所有投标单位抽取15家查验委托代理人身份(如查验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不符,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同时进行投标文件和商务标的审查,再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三个投标人(由业主代表随机抽取),按抽取先后顺序确定中标人顺序。

4、当投标单位小于或刚好15家时,将直接从所有投标单位进行查验委托代理人身份(如查验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不符,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同时进行投标文件和商务标的审查,再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三个投标人(由业主代表随机抽取),按抽取先后顺序确定中标人顺序。

六、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贰万元)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程量完成50%后退履约保证金50%,剩余部分待工程完工后一次退回。

七、质量要求:合格;

八、付款方式:按4:3:2:1比例付款,工程全部完工后工程款支付40%,验收后付30%,审计结束后付20%,10%余款在工程保质期满付清(以上工程款含税)。发包人可根据承包人施工进度及工程质量情况调整付款比例,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九、其它事项:

1、依据财政局修财联字(2017)3号工程款支付,只能公账对公账付款,不得打入委托人账户(私户)。

2、中标单位不得转包,不得卖标,一经查实从严追究中标单位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该工程中标公司必须保证其有公司工作人员到现场施工,业主对中标单位的公司工作人员在岗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一次不在岗直接扣除罚款2000元。

4、延期处罚,承包人承诺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每延期一天罚款2000元。

5、因承包人施工组织不力、人员不到位、施工管理混乱等情况造成工期进度延误三天以上,发包方可将剩余工程直接分包给其它施工单位,其结算办法由发包方确定,承包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6、对所有材料价格无论涨跌一律不予以调差,全部由中标单位负责承担,工程量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7、若发现证书(件)造假则没收保证金并上报相关部门取消在本地市场的一切投标经营活动。

8、中标后三天内签订施工合同并立即施工,否则视为弃权。

9、各投标单位可同时报名本次发布招标公告的四个项目(分别为:修水县黄港镇镇级公益性墓地建设工程、修水县黄港镇渎坑村村级公益性墓地建设工程、修水县黄港镇南坪村村级公益性墓地建设工程、修水县黄港镇朗田村村级公益性墓地建设工程),但相同的建造师和八大员只能中取其中一个项目。 相同的建造师和八大员中取其中一个项目后,不可参加下一个项目的投标(已经报名的资料费不退)。

十、公告时间:2019年05月07日至2019年5月12日

招标单位:修水县铭善人文事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86*****231

建设委托方:修水县黄港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6*****882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方泰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晏芳 联系电话:178*****84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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