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干河道河面保洁管护服务招标公告
骨干河道河面保洁管护服务招标公告
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泰兴市水务局的委托,对泰兴市骨干河道河面保洁管护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编号:TXS201905002068
二、项目名称:泰兴市骨干河道河面保洁管护服务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范围: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河道保洁管护服务相关内容,主要为泰兴市14条骨干河道河面保洁管护,管护总长约344.2公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骨干河道河面保洁管护业务采购要求)
本次招标有效服务期限暂定三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2020、2021年管护期内的年管护费用以本期中标价为基准价逐年上涨5%。
四、采购预算价、付款方式:
(1)采购预算价:本项目最高限价275万元/年。
(2)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采购人拨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中标人的前期生产、人员工资的保障费用,其余80%作为项目管护考核费用按考核结果发放。中标人按项目要求进行保洁服务,发包人按月对河面保洁情况考核打分,管护考核费用计算方法:月考核90分(含)以上为优秀等次,不减当月管护考核费用;月考核70(含)-90分之间为合格等次,每月管护考核费用计算方法:管护合同总价*0.8÷12*月考核得分÷100;月考核得分7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连续两个月出现不合格等次,或年内累计出现3次不合格等次,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服务合同,已发生的管护费用计算方法同上。
河面保洁管护考核费用按季度支付,每服务完一个季度,中标人须根据发包人考核记录等出具应付金额正式发票,交由发包人完善相关手续后支付该季度管护考核费用。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河道清理或河道保洁服务项目;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年5月8日起,2019年5月14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到12时,每日下午13时30分到17时30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38室(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实行资格后审。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金额:伍万元
缴纳账户户名: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江苏泰州分行凤凰支行
缴纳方式:电汇
2、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汇出后,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开户许可证原件和汇款单据,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38室(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办公室)换取缴纳保证金的票据证明。
3、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4、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
5、保证金联系单格式见附件一。
九、投标确认函
1、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
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5月17日17:30止。逾时未递交《投标确认函》的,视为放弃投标;
2、确认函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在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确认函》传真或者现场递交至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38室,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传真电话****-********。
3、供应商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内容不完整,造成采购机构无法联系的,其引发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处理。
5、投标确认函的参考格式见附件二。
十、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5月30日9时30分。
2、投标文件提交的地点: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泰兴市鼓楼东路203号)六楼开标三室
3、开标时间和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提交的地点。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兴市水务局代理机构:江苏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大庆东路218号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
邮编:225400 邮编: 225300
联系人:戴先生联系人:陶先生季先生
电话:****-********电话:****-********、89988698
附件一:保证金缴纳票据证明联系单
保证金缴纳票据证明联系单
采购项目编号 |
采购人 |
采购项目名称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保证金金额 |
开标日期和时间 |
供应商单位名称 |
供应商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
备注:投标保证金汇出后,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开户许可证原件和汇款单据,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38室换取缴纳保证金的票据证明。
保证金退还联系单
项目名称 | ||||
供应商 | 帐号 | |||
开户银行 | 金额 | 元整(大写) | ||
是否可退取保证金 | 是 ()否 () | 政府采购科经办人签字 | ||
是否为中标单位 | 是 ()否 () | 政府采购科负责人签字 | ||
合同是否已备案 | 是 ()否 () |
附件二:投标确认函:
投标确认函
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获取了贵单位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经我单位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手机:,
传真:,
邮箱:。
日期:年月日时。
备注:
1、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因投标确认函中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有误,造成集中采购机构无法与其联系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采购人有权拒绝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确认函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作出不利于投标供应商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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