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清华”讲坛2019-2022年制作招标公告
“人文清华”讲坛2019-2022年制作招标公告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委托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对“人文清华”讲坛2019-2022年制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企业报名参与投标。 1. 招标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人文清华”讲坛2019-2022年制作项目 (2)招标编号:清资招*******号(KJY********) (3)招标范围: “人文清华”讲坛三年制作项目,包括前期的选题策划、嘉宾沟通、嘉宾采访拍摄、嘉宾宣传片制作、讲坛现场视觉设计等,录制中的技术实施、录制流程控制等,后期的片头制作、视频剪辑、成片交付等,总体视觉设计、衍生品制作等,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参与本项目制作的学生作品的指导。 (4)项目概况及预算: 项目地址:清华大学新清华学堂、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制作期限:2019年6月1日-2022年5月31日,共18期节目(其中日常节目共15期,2019年教师节特别节目1期,2020年年度特别节目一期,2022年校庆110周年特别节目1期)。 学生作品指导,制作期间每周一个工作日,到清华大学新闻学院进行现场指导。 项目总体视觉设计每年更新一次。 项目衍生品设计(详见清单)制作,每年一次。 本项目招标预算总价:人民币620万元(其中每场预算单价:(1)讲坛节目共计18场,预算共计人民币585万元:其中单场节目共15场,每场预算为人民币30万元;特别节目共3场共人民币135万元。(2)总体视觉和衍生品设计制作共计人民币35万元:2019和2020年分别为人民币10万元,2021年校庆110周年预算为人民币15万元。)。 超过本项目招标预算总价或以上每场预算单价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5) 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至少包含2016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9) 报名登记;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适用于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的);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的)。 4. 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 时间:2019年5月7日至2019年5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一部(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房) 联系人:史华欣、杨帆、张文明 本项目只接受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人当面报名,不接受邮寄、快递、传真等其他非当面方式的报名。将针对报名合格的单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200元,售出不退。 5.拟定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5月31日(星期五)上午9:0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密封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 拟定投标、开标地点: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宏盟楼)107室。 7. 本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清华大学后勤综合信息网”、“清华大学信息门户网”等媒体上同时发布。 8. 本项目需要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6)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8)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9. 公告期限 本报名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招标人: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 联系人:陶芸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房 联系人:史华欣、杨帆、张文明 电话:***-********/81257/5831/8137转237、217、211分机 传真:***-******** 电子信箱:shihuaxinjob@163.com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5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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