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路检工作服务 招标公告
第三方路检工作服务 招标公告
完成机动车尾气检测10000辆(7000辆柴油车,3000辆汽油车)、抽检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完善大气污染防治系统APP等服务。
机动车尾气监测技术要求:1.汽油车及天然气车采取双怠速法进行检测,对应的标准为:《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05)。
2.柴油车采取自由加速法进行检测,对应的标准为:《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3847-2005)
机动车尾气监测APP大气污染防治日报系统要求:尾气检测(其中柴油车比例占70%以上)结果每天完成上报并通过审核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获取文件期限:2019年5月7日 至 2019年5月9日18:00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314或自行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9年5月10日09:24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9年5月10日15: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314
十、评审信息谈判开始时间: 2019年5月10日15:00
谈判地点: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四楼二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重庆市沙坪坝区环境保护局(本级)
采购经办人:曾艳
采购人电话:********265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陈家桥街道陈东路19号
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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