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行动与运行管理”之基于烟气二噁英连续采样技术的生活垃圾焚烧行业二噁英排放长期连续监测招标公告

履约行动与运行管理”之基于烟气二噁英连续采样技术的生活垃圾焚烧行业二噁英排放长期连续监测招标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落实履约《国家实施计划》中相关义务和要求,我中心与世界银行合作开发了全球环境基金“中国生活垃圾综合环境管理项目”。该项目将按照《斯德哥尔摩公约》要求,针对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开展能力建设,并运用最佳可行技术/最佳环境实践(BAT/BEP),改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处置现状,避免和减少二恶英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其它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生活垃圾焚烧行业的二噁英排放现已成为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议题。如何加强对于生活垃圾焚烧企业二噁英排放监管,打消民众对于能否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担忧,不仅是垃圾焚烧行业健康发展的前提,更是增强民众环境质量获得感的重要途径。在此背景下,为助力提高二噁英排放监管能力,扩大二噁英排放监管范围,提高民众对于二噁英排放管控信心,我中心拟在“中国生活垃圾综合环境管理项目”前期研究基础上,针对生活垃圾焚烧等二噁英排放重点行业,基于烟气二噁英连续采样与生物筛查技术,开展我国推广二噁英排放长期连续监测可行性研究。研究将从政策体系、技术可行性、经济可持续性、监测分析能力、社会影响等角度,分析我国与已实施二噁英长期连续监测的发达国家的差距,及推广长期连续监测所需要开展的相关工作,进而通过可行性研究为在我国推广二噁英排放长期连续监测提供技术支撑及规划依据。


相关信息及要求如下:


一、主要工作内容
1、国内外二噁英排放长期连续监测发展情况对比研究
1)广泛收集目前发达国家已开展的二噁英排放长期连续监测实践经验、管理政策、技术前沿等信息。深入征询国际专家意见,以系统分析、呈现国际经验;
2)充分调研已有的关于二噁英排放长期连续监测国内外科学文献,利用文献计量法等各种方式呈现国内外研究领域差距。;
3)通过调查问卷、座谈会等合适的形式,在我中心的指导下,对“中国生活垃圾综合环境管理项目”下示范区域环境监管部门进行调研,了解监管部门对二恶英长期连续监测的认识程度、监管需求,以及采用二恶英在线连续采样装置的意愿等相关意见与建议;
4)结合调研信息,侧重从政策体系、技术可行性、经济可持续性、监测分析能力、社会影响等角度,系统分析我国与国际发达国家在二噁英排放长期连续监测领域的差异,研究建立二噁英自动连续采样、生物筛查和实验室分析的技术可行性,以及二噁英实时监测的发展方向;
5)探索二噁英在线监测的可行性;
6)完成《国内外二噁英排放长期连续监测发展情况对比研究报告》。
2、政策、技术建议
1)从响应“装树联”政策导向,应对“邻避效应”的社会影响,加强监测监管的技术角度等方面,分析我国在生活垃圾焚烧行业推行二恶英长期连续监测技术的必要性、可行性;
2)总结国际相关管理政策经验,结合我国实际需求,给出我国在生活垃圾焚烧行业推行二恶英长期连续监测所需配套的技术规范、监管政策等综合性政策建议。政策建议应具有可操作性,并给出建议的推行时间表及路线图;
3)针对现行国标法监测技术费用相对高、覆盖周期相对短等问题,组织行业内有关专家,开展通过二噁英长期连续采样、二噁英生物检测等创新性技术作为补充性技术手段的可行性、有效性、消费比等探讨。
4)综合以上研究,列出在我国生活垃圾焚烧行业推行二恶英长期连续监测技术所需的技术支持、规划依据,最终提出符合政策导向、技术可行、经济可持续、民众信任等需求的行业二噁英长期连续监测能力发展路径。
5)完成《基于二噁英长期连续采样技术推动我国生活生活垃圾焚烧行业二恶英长期连续监测政策、技术建议》报告。


二、产出及时间要求
1、项目实施方案(合同签署后15天内提交)
2、《国内外二噁英排放长期连续监测发展情况对比研究报告》(合同签署后5个月内提交)
3、《基于二噁英长期连续采样技术推动我国生活生活垃圾焚烧行业二恶英长期连续监测政策、技术建议》报告(合同签署后7个月内提交)


三、单位资质和要求
承担此项服务的单位或联合体需要具备至少如下资质:
a)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机构;
b)应是具有中国计量认证资质(CMA)的二恶英检测机构,应是参与过二恶英排放重点行业二恶英等UPOPs排放监测、调研工作;
c)参与过生活垃圾焚烧二恶英排放相关项目或全球环境基金(GEF)下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履约相关项目;
项目核心成员应由具有下列资质的人员组成:
a)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相关领域博士学位或者副高级或以上职称;
b)项目负责人具有监测领域等研究经验,发表过相关论文;
c)具有较强的中英写作能力、信息收集、分析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
d)项目组成员应至少有3人具备环境专业等相关领域学士学位,且具有3年以上二恶英排放监测或评估经验;
e)参与过生活垃圾焚烧二恶英排放相关项目或全球环境基金(GEF)下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履约项目者优先。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及联系方式
获取文件的方法: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网站或上下载招标文件或联系下方联系人获取。
联系人:胡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hu.jian@mepfeco.org.cn


五、接受投标的地点、人员及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书接收人:肖穗子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xiao.suizi@mepfeco.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710室
邮 编:100035
截止时间:2019年5月27日17:00前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封装要求:整个项目建议书的封装应由一个外封袋和两个内封袋组成。外封袋上应注明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及通讯地址、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在两个内封袋区分标注“技术建议书”及“财务建议书”;外封袋和内封袋均应密封完好,并加盖单位公章。
2.人员简历要求:项目建议书所列人员应按照招标文件所列格式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并由本人签名确认。简历格式要求见附件。
3.技术方案要求:请参照工作大纲要求编写你单位的技术建议书,并对拟采用的研究技术路线、技术方法和工作计划进行有针对性的、详细的、重点阐述,该部分内容是评标过程中重要的考核因素。如果未就工作大纲内容做出上述实质性展开阐述,你单位的技术建议书将被视为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被我中心接受。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项目管理方的相关要求认真编写投标文件。如出现违规行为,我中心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心《关于严肃处理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2019年5月7日

附件:1.建议书征询文件


2.人员简历格式
附件下载
****************62680.doc">03 附件1 建议书征询文件.doc
****************42428.docx">04 附件2 人员简历格式.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可行性研究 监测 二噁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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