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油井套管开窗侧钻钻井技术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长庆油田油井套管开窗侧钻钻井技术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长庆油田油井套管开窗侧钻钻井技术服务(第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川庆服务招字2019-3-002号(2)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长庆油田油井套管开窗侧钻钻井技术服务(第二次)
(二)项目概况: 提供本项目涉及从修井机搬迁安装到完井结束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包括:井场勘察、钻前准备、外协(含注水井停注泄压等)、设备搬迁安装、生产(生活)水供应、井筒处理、工具配备(含斜向器、开修窗铣锥、钻头、螺杆、MWD仪器、钻杆、加重钻杆、无磁钻铤、定向接头、配合接头等)、开窗侧钻、裸眼段钻进(含轨迹控制及仪器测量等)、钻井液(含钻井液材料、钻井液性能维护、钻井液不落地、废弃钻井液及岩屑处理等),配合完成录井、测井、固完井(下套管、固井、钻塞、试压等)等作业。
(三)招标范围:预计招标2支配备XJ350及以上修井机的施工作业队伍为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技术研究院在长庆油田油区进行套管开窗侧钻钻井技术服务。预计工作量22口井,目的层位:延安组、延长组。井深3000米以内。
负责工程承包范围内所有材料的运输和对外关系协调、处理等工作并保障道路畅通;协调、处理合同履行期间的地方关系、群众关系。
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供应油管等物资由中标人负责拉运至作业现场,回收物资由中标人负责拉运至建设单位指定地点。
(四)施工作业总承包:即对项目井的工程质量、施工周期和成本费用等实行总承包。由承包企业提供修井机和操作人员,在招标人的监督指导下实施单口井从井筒处理至完井所需要的所有施工作业,即投标人在施工作业业务承包范围内,按照单井工程设计、石油行业标准和有关要求采用人员、设备、设施、工具、仪器、材料等包工包料形式完成施工作业。
(五)服务地点:长庆油田油区。
(六)周期要求:
1.项目周期要求:单井平均20-30天(因不可抗力和项目建设单位因素除外)。
2.搬迁安装周期要求:从接到书面搬安(动迁)通知后5天内完成修井机及附属设备设施的搬迁安装工作,通过验收并开工。
3.设备腾场时间:单井或井组最后一口井完成后,经项目实施单位验收合格,书面通知中标人腾场,中标人应在接到腾场通知之日起5天内将修井设备及附属设施设备搬离,腾出施工井现场(项目实施单位不负责提供设备停放场所),满足项目实施单位后续生产需要。
(七)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开工的井完成之日止。
(八)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九)具体情况见编号为川庆服务招字2019-3-002号(2)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石油钻采或井下作业施工类相关技术服务;
(三)投标人须具备中石油集团公司颁发的有效井下作业(侧钻)企业资质和作业队伍临时资质;集团公司资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修井机业务(侧钻)外包企业和队伍资质的批复”批复文件有效。作业队伍临时资质仅限于川庆钻探所属的总承包区域施工。队伍资质(临时)初审证明办理流程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四)每个投标人至少投报2支施工队伍进行投标。
(五)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和制度。
(六)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井下作业类或与石油、天然气有关的技术服务项目)。
(七)投标人应满足技术要求中关键条款(加“*”号的条款),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八)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施工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须组织搬迁安装到位;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和《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的相关要求;服从招标人对侧钻钻井队伍的质量管理、井控管理、安全管理、环境保护及履约诚信等方面的要求和技术措施、风险评估、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要求。
(九)投标人所组建用于投标的施工队伍主要人员(队长、技术人员、司钻、副司钻、内外钳、柴油司机)以及修井机关键设备必须独立配备(即不同队伍之间不能共用)。
(十)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资产被冻结、查封、抵押的情况(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和2017年度或2018年度财务报告)。
(十一)信誉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该网站相对应彩色截图)。
(十二)近三年内未发生一般B类以上工业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5月8日至2019年5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标书联系人:包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cqzbzx@cnpc.com.cn
开户银行:工行成都石油路支行
帐 户 名: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机关财务科
招标文件购买款须从公司基本帐户转出,交款时请注明“服19-3-002(2)”。缴费后将《缴款凭证》、《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扫描件以及《投标人开票信息》(word版),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联系人邮箱cqzbzx@cnpc.com.cn。开标当日到开标现场领取发票。
若为一般纳税人,须单独提供相关证件。如:盖了“一般纳税人”字样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认定表、税务网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等,需明确显示该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否则只能开具普通发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9年5月29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一段85号附1号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401室,方式为现场送达。
投标人应同时按 人民币三万元的标准 提交投标保证金,由项目合同主体单位“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技术研究院”代收,缴纳方式为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支付到以下指定账户。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时应注明“GCY2019F002 号投标保证金”。
收款单位: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技术研究院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西安长庆支行
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及电话:张艺聪,***-********
注:请避免月底最后1个工作日缴纳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公布,同时在()上发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19年5月29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一段85号附1号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401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派代表出席。
八、中标后签约单位
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技术研究院
联系人:张艺聪,***-********,135*****737
联系电话:***-********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猛追湾街6号
邮 编:610051
联系人:商务:张艺聪,***-********,135*****737
技术:周文兵,135*****479
招标机构: 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标中心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猛追湾街6号
邮 编: 610051
联 系 人: 唐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 tangxl_scjx@cnpc.com.cn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标中心
2019年5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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