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移动测速仪招标公告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移动测速仪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编号:ZJJY2019-05-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诸暨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移动测速仪采购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移动测速仪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0.0万元整,详见采购需求。
五、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经营项目与采购标的内容相符,具有良好信誉的独立法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19年5月8日-2019年5月16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ztb.gov.cn)代发公告板块,采购公告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
七、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营业执照原件;
2、参加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代表须提供投标人注册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投标人代表近三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原件,且该资金必须由投标人缴纳;参加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代表为法人代表本人的,只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2019年5月28日14: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诸暨市暨南路21号乐家大厦2幢东单元10F,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5月28日14:30时
开标地点:诸暨市暨南路21号乐家大厦2幢东单元10F。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俞 欣 代理机构联系人:高雪萍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575)********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8*****680
代理机构单位办公地址:诸暨市育英路58号
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5月7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