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处房产转让3:胜利北路明珠小区4号楼(一层经营)招标公告

三处房产转让3:胜利北路明珠小区4号楼(一层经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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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名称: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位于合肥市三处房产转让标的3:胜利北路明珠小区4号楼(一层经营)
项目法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地址:合肥
立项批文名称:集团公司办公室会议纪要2019年3月29日项目审批单位: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代理机构:
交易平台: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项目建立时间:2019-05-05 15:15:40.0

公告正文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AH2019DF101106监测编号GR2019AH*******
标的名称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位于合肥市三处房产转让标的3:胜利北路明珠小区4号楼(一层经营)转让底价45.881000 万元
挂牌日期2019-05-07挂牌截止日期2019-06-03
资产包概述本次转让资产包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位于合肥市三处房产,具体详情参见《合肥办事处三处房地产估价报告》(皖天元[2018](房估)字第381号)。
房产具体信息
房产证号房地权合产字第095043号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胜利路与琅琊山路交口
建筑面积41.4 平方米建筑结构混合
建成时间1995-12-31已用年限
配套设施

房屋设计用途:商业;该房产地处合肥市中央,一环内核心区域,位于胜利路与琅琊山路交口明珠小区院内。紧靠合肥火车站,周边聚集了安徽省长途汽车站、合肥汽车客运总站、新亚汽车站等多家长途汽车站,距地铁1号线明光路站仅300多米,小区附近公交站点多,线路辐射广。

周边有淮河路步行街、元一时代广场和合肥火车站三大商圈,一墙之隔正待建成的恒大中央广场也包含了大体量商业;同时聚集百盛、银泰、百大集团等众多商业休闲配套。附近小学有长淮路小学、胜利路小学,中学有合肥市第四十二中学、合肥市第十三中学和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距离中国科学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和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约3公里左右。

该房产周边交通便捷、生活方便,教育医疗资源优质,地理位置十分优越,是商家和住户理想的办公和居住地点。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1、转让标的房屋权属清晰、明确,不存在任何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房屋现状:三个标的所含房产大部分已出租,且为临时租赁。房地产所有人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三个标的均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所有权属国家所有,土地使用权类型设定为出让,标的1、2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至评估基准日,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为27年;标的3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至评估基准日,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为17年。标的2、3承租户承诺不放弃优先购买权。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3、房屋建筑物转让后涉及权证登记或变更的,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协助;因办理权证登记或变更手续所涉及的各项税费按国家相应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4、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转受让方开始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同时移交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移交前的权利和义务由转让方享有与承担。5、房屋建筑物在移交前发生的相关费用(水、电、物业、卫生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落实解决。6、标的转让以现状移交,不因此影响最终成交价格,其中房屋建筑物的面积以交割时实测为准。7、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并对照包括但不限于各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关于标的过户的要求和办理购房贷款等其他条件,自行判断是否受让标的;如受让后标的因受让方原因无法办理房产、土地过户变更等手续,受让方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8、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地方关于购房资格即限购政策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9、现场勘查联系人:粟咏梅,联系电话:158*****868。 
1、该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本次网络动态报价分为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两个阶段。2、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内携带以下资料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交易保证金(不计息)。(1)受让申请书;(2)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三项材料须提供原件,审查后归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公司章程复印件,符合意向受让方内部决策程序的相关受让文件;(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审查后归还);(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按本公告的要求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缴纳交易保证金(不计息)。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可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未能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保证金(不计息)。(5)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栏要求的相关资料。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或盖有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完成现场报名的意向受让方,还应完成注册并登陆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aaee.com.cn)完成线上信息录入、申请和网络动态报价程序。4、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5、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网络动态报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产权交易合同》的。
一、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2019-05-07
挂牌公告期2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否(不放弃)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二、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动态报价
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处置方案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50000.0元。
交纳时间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147*****000164706 开户行:华夏银行合肥金屯支行

保证内容(1)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和本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约定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应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转让方信息

房产具体信息
房产证号房地权合产字第095043号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胜利路与琅琊山路交口
建筑面积41.4 平方米建筑结构混合
建成时间1995-12-31已用年限
配套设施

房屋设计用途:商业;该房产地处合肥市中央,一环内核心区域,位于胜利路与琅琊山路交口明珠小区院内。紧靠合肥火车站,周边聚集了安徽省长途汽车站、合肥汽车客运总站、新亚汽车站等多家长途汽车站,距地铁1号线明光路站仅300多米,小区附近公交站点多,线路辐射广。

周边有淮河路步行街、元一时代广场和合肥火车站三大商圈,一墙之隔正待建成的恒大中央广场也包含了大体量商业;同时聚集百盛、银泰、百大集团等众多商业休闲配套。附近小学有长淮路小学、胜利路小学,中学有合肥市第四十二中学、合肥市第十三中学和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距离中国科学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和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约3公里左右。

该房产周边交通便捷、生活方便,教育医疗资源优质,地理位置十分优越,是商家和住户理想的办公和居住地点。

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方明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fangming@aaee.com.cn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交易机构网址

其他附件材料

标的图片

受让方应提交的材料

意向受让方应提交的材料
材料名称是否需要原件是否需要复印件上传电子版
1、法人证明件(法人适用)需要需要需要
2、身份证复印件文件(自然人适用)需要不需要需要
3、税务登记证(法人适用)不需要不需要不需要
4、受理申请书需要需要不需要
5、交易申请函不需要需要需要
6、联合受让其他材料(如果联合受让,请提供此项)需要需要需要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经营 转让 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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