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汉江兴隆水利枢纽管理局电站上游隔流堤及尾水渠右侧边坡水毁修复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湖北省汉江兴隆水利枢纽管理局电站上游隔流堤及尾水渠右侧边坡水毁修复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湖北省汉江兴隆水利枢纽管理局电站上游隔流堤及尾水渠右侧边坡水毁修复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汉江兴隆水利枢纽管理局电站上游隔流堤及尾水渠右侧边坡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省汉江兴隆水利枢纽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汉江兴隆水利枢纽电站上游隔流堤及尾水渠右侧边坡水毁修复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建设地点:湖北省潜江市。

最高限价:362.97万元。

计划工期:合同签定后60日历天内完成。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6月5日;下游抛石如受水位影响难以实施,开工日期可适当延后,但延后期不超过120个日历天,具体情形以招标人认定及通知为准。

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格

(1)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4)拟派本招标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本工程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或资料员)须具有相应的资格(上岗)证(含培训合格证)。

(5)近3年(从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水下修复、抛石等水下项目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招标项目其他要求:

(1)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本招标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近3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无行贿犯罪行为(各投标人自行承诺)。

(4)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为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官网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3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近3年度(2015年、2016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地点:请于2019年5月7日至2019年5月13日(法定公休日正常报名),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申请单位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类似业绩(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到武汉市武昌区梅苑路22号(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5月28日09:30,地点为: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武汉市武昌区梅苑路22号十栋四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请投标人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省汉江兴隆水利枢纽管理局

联系人 江盛威

联系电话:181*****32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梅苑路22号

邮编:430070

联系人:刘瑞雯

电话:***-********

电 子 邮 件 :hbzhaobiao@163.com

网 址 :www.hb-ts.com

户 名 : 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银 行 :中行梅苑支行

行 号 :840368

账 号 :********3915

日期 :2019年5月7日


备注: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4)因非承包方原因合同工期内工程未完工且工程已完成80%以上的工作量的,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修复 边坡 右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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