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加工区9号、10号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出口加工区9号、10号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淮安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出口加工区9号、10号道路工程

1、淮安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 的出口加工区9号、10号道路工程已经文件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政府投资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 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⑴工程名称:出口加工区9号、10号道路工程
⑵工程地点:出口加工区二期
⑶工程规模:全长约800米,宽8米(含雨污水管道)
⑷计划工期:2011年1月至2011年12月
⑸招标内容:道路工程及给排水工程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具体内容如下:出口加工区9号、10号道路工程施工
5、申请人必须具备的合格条件:
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⑵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⑶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⑷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⑸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具有贰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
⑹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⑺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⑻外地进淮企业须具备办理进淮注册备案手续或办理进开发区注册备案手续。并办理《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到淮安市工程造价处办理);
⑼淮安本地企业须具备经淮安市建工局备案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和经淮安市工程造价处备案的《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
⑽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并经招标办备案)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⑾资格预审时的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并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障卡》内附企业连续六个月(即2009年10月以来)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⑿其它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报名时间和须知:
⑴请申请人于2010年 11 月 18 日至 2010年 11月 24 日,每天上午 9时00分至11时 00 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到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大厅(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每标段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⑵请申请人于2010年 12 月 2 日上午 9时00分到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 四 室(淮安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报送资格预审材料,经办人须按预审文件要求提交资格预审材料同时携带资格预审材料中所列材料复印件的原件备查。
7、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9家,则招标人必须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则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规定,通过随机抽签入围方式从资格预审合格投标申请人中确定9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招标人地址:出口加工区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市人民南路88号三楼302室
联系人: 电话(兼传真):****-********
9、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0年 11 月 18日 至 2010年 11 月 24 日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组经办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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