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黄尖镇新洋港居民委员会负责实施的新洋港居委会路灯安装工程,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选择施工承包人,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名称:新洋港居委会路灯安装工程。
1.2建设地点:黄尖镇境内。
1.3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24.32万元。
1.4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施工招标内容为:新洋港居委会路灯安装工程的施工。
注:上述标段具体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及工程量适当调整的权利)。
1.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6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
1.7要求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1.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具有部、省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目前无主体工程在建(有投诉时须提供所在项目发包人出具的主体工程完工证明和离开原项目的同意书)。
2.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在合同期内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人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8年11月—2019年4月连续6个月上述人员在该单位出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外市区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事业单位不需提供本条上述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四、投标保证金:
4.1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陆仟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现金的方式缴至开标现场,并在封袋上填写好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密封。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现金,以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4.3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当日退还;非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
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其他虚假投标、串标、恶意投诉,干扰招投标活动。
五、招标文件发售:
5.1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请于2019年
5月
8日至2019年
5月
15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邮箱号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地址: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都街道华邦国际西厦B区502室)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工本费为300元,售后不退。
六、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七、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八、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九、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亭湖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电话为
****-********。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盐城市亭湖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亭湖区青年东路,亭湖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418室,电话:
****-********,网址:thq.jsnc.gov.cn)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盖章):盐城市亭湖区黄尖镇新洋港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
159*****177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
189*****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