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美居项目
招标类别 施工 其他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质量要求 人员要求
报名开始时间 2019-05-08 10:23:00 报名结束时间 2019-05-14 17:00:00
台 招标项目名称 丰泽美居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宁夏银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荣燕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公告内容
丰泽美居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丰泽美居项目已由银川市金凤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备案2019-640106-70-03-002028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招标人为宁夏银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丰泽美居项目
2.2建设地点:银川市金凤区丰登镇
2.3建设规模:丰泽美居项目总用地面积为96195.7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30583.91平方米。
2.4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509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共建设18栋住宅楼,小区配套商业住房,幼儿园、物业管理用房,社区服务用房和区民活动用房,地上停车位111个,地下停车位共1021个。
2.7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8日至2019年 5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银川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北京中路147号)报名。联系人:杨超,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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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报名时须携带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准确填写项目名称及受托人联系方式),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建造师证等材料;
备注:以上资料须携带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资料不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
4.3报名成功后,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5月28日9时00分(招标代理自8时30分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银川有形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厅(银川市北京中路147号银川房产交易中心三楼)。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银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尹亮
电 话: 0951-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枕水巷紫云华庭42-2-102室
联系人:荣燕
电 话:0951-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