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医学院南校区实验室建设招标公告

贵州大学医学院南校区实验室建设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 贵州大学医学院南校区实验室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 GZMC-ZG******** 3、产品内容(名称及数量):
? 护理安妮、外周中心静脉插管模型、多静脉注射训练手臂组合、动脉注射训练手臂组合、鼻胃管及气管护理模型、可互换导尿与灌肠模型、输液泵、注射泵、超级综合模拟人、呼吸机、体外除颤训练器、复苏安妮、电子显示器、婴儿安妮、迷你安妮、复苏安妮(半身)、新生儿安妮、助产训练模型、乳房检查训练器、子宫外孕模块、腹部检查训练模型、酶标仪、骨盆模型。
  • 4、产品用途: 教学
  • 5、进口理由: 本次项目采购的产品存在国内无同类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国内产品技术功能不能满足实际使用需求。 6、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详见附件7、是否为限制进口或禁止进口产品: 否 8、公示期:2019-05-08至2019-05-13 9、ppp项目: 否 10、采购人名称: 贵州大学 联系地址: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北校区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 11、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明诚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号栋7层 项目联系人: 招标二部 联系电话: ****-********-***/177*****105 12、财政部门:贵州省财政厅 联系地址: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 联系人:蒲科长 联系电话:****-********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进口产品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进口产品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五日内,组织原论证专家进行补充 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作出不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论证意见;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应当将异议意见、 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包括公示网页截图)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核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 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附件:
    1. ***************/********043122/****************316.pdf" target="_blank">2039专家论证意见.pdf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进口产品 实验室建设 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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