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招标公告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招标公告

乐平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乐土告字[2010]19号
经乐平市人民政府批准,乐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原城北新区B-02-01及原纺纺织(LCQ-01、02、03)三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日照间

距系数

建筑限高

绿地率

1

城北新区-02-01

(原城北新区凤凰大道南侧)

61213.6

住宅(临街兼容商业用地)

≤1.9

≤30%

1.1

≤50米

≥35%

商业40

住宅70

4640

3248

100

2

LCQ-01

(人民路北侧)

20369.2

商住

综合

≤2.6

≤40%

1.0

≤35米

≥30%

商业40

住宅70

2446

1712

100

3

LCQ-02

(人民路南侧

3808.5

住宅

≤2.4

≤40%

1.0

≤24米

≥30%

住宅70

400

280

4

LCQ-03

(人民路南侧)

6861.0

住宅

≤2.0

≤32%

1.0

≤24米

≥32%

住宅70

645

452

出让地块上的建筑物,都必须严格按城市规划和经批准的工程设计图纸要求建设。其中2—4号地块采用整体挂牌方式出让,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前,必须按成交价款的70%以上交清土地出让金;除特殊情况外,未交清本市土地出让金的企业或自然人不得再参与本市土地竞买;有严重变更规划、超容积率的违法行为的企业法人,两年内不得参与乐平土地开发;工程质量检查中存在重大问题的,两年内不得参与乐平的土地开发。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11月13日至12月11日,到乐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11月13日至12月11日,到乐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11日下午5:00整。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12月11日下午5:30整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乐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该地块的挂牌时间为2010年12月4日至12月13日(节假日照常上班)。

七、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本次挂牌出让只接受书面申请,不接受口头、邮寄、电话等其他申请形式。公告事项如有变更,将在《景德镇日报.乐平新闻》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乐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0798—*******

联 系 人:叶女士 吴先生

开户单位:乐平市财政局土地保证金代收代缴户

开 户 行:乐平工行

账 号:150*****290********

乐平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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