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5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招标公告
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5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轮式起重机结构件绿色制造升级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厂区内 |
建设单位 | 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方正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为适应最新环保要求,全面提升现有厂区绿色制造水平,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拟投资21600万元,建设“轮式起重机结构件绿色制造升级改造项目”,利用现有新厂区土地及厂房进行绿色升级改造,在结构第一联合厂房、结构第二联合厂房新增焊烟除尘设备、智能化焊接设备和加工装备;现有所有涂装线使用的涂料全部改为高固低VOC涂料;现有大件涂装线VOC废气治理设备改造升级;厂区事故水收集管线整改;整机涂装车间扩建1条大件涂装生产线,使用高固体分等低VOC涂料,配套抛丸、机器人自动喷涂系统、烘干、输送等设备;新增下料小件物流仓库。项目建成后,厂区建成15000台套/年起重机结构件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焊接烟尘,抛丸、清理粉尘,天然气燃烧废气以及涂装线产生的漆雾、非甲烷总烃。 新增大件涂装三线抛丸、清丸粉尘经沉流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现有大件涂装一线涂装废气经“水旋+沸石转轮+RTO燃烧装置”处理,天然气直接燃烧,共用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现有大件涂装二线涂装废气经“水旋+沸石转轮+RTO燃烧装置”处理,天然气直接燃烧,共用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新增大件涂装三线涂装废气经“水旋+沸石转轮+RTO燃烧装置”处理,天然气直接燃烧,共用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现有结构第一、第二联合厂房、结构二接跨新车间焊接烟尘经过中央吹吸式除尘+中央吸气臂除尘+移动式焊烟除尘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大气估算模式计算结果表明,本项目建成后大气污染物的最大占标率均小于评价标准的10%,确定评价等级为三级。建设项目外排的大气污染物颗粒物、SO2、NOX、VOCS浓度预测叠加值与环境本底值叠加后,可以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卫生防护距离不变,仍为整机涂装车间、大件涂装车间、下料、结构车间外100m。经现场勘察,目前,该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现状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今后,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禁止新建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2)废水: 本项目位于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汇水范围内。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水旋装置废水和清洗废水。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10140t/a,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废水排放量为199190t/a,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与其它生产废水依托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出水达到徐州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依托现有污水总排口排入徐州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目前徐州市尾水导流工程主体工程已经建成,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三八河污水处理厂的尾水除一部分回用外,其余尾水均已排入尾水导流工程。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尾水通过尾水导流工程排放,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噪声: 建设项目通过对噪声设备采取相应隔声减振措施、合理布局和距离衰减后,西、南、东厂界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北厂界沿协鑫大道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限值。 (4)固废: 建设项目固废主要是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等。 一般固废包括废焊丝,机加工金属废料,焊接、抛丸、清丸工序收集的粉尘,抛丸工序产生的废丸粒,经厂内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涂装工序产生的废沸石转轮、涂装废弃物、废漆桶,喷枪清洗产生的废有机溶剂,机加工产生的废乳化液、废矿物油,废油桶、黄油包装纸、废旧蓄电池等属于危险固废的范畴,应按危险废物有关规定进行收集、处理,及时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置。 本项目各类固废采取妥善的处理处置措施后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2018年7月27日起10个工作日,2018年10月29日起10个工作日在江苏方正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网站进行两次公示;2019年3月8日和2019年3月15日在徐州日报上进行2次公示;2019年3月8日在项目所在地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意见和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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