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火车站站前综合交通枢纽工程EPC总承包
来凤火车站站前综合交通枢纽工程EPC总承包
来凤火车站站前综合交通枢纽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XZ[2019]-LF-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来凤火车站站前综合交通枢纽工程EPC总承包已由 来发改审批【2019】3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100% ,招标人为来凤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托,就该项目面向社会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来凤县城西北方向,在三胡乡猴立堡村村庄范围内。
2.2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计划拟分为南北两个区域,北区拟设置火车站站前地面北广场和地下负一层公交首末站、出租车停靠点、社会停车场等火车站配套服务工程;南区拟设置火车站站前地面南广场等火车站配套服务工程。项目计划拟分期建设,本期建设内容包括火车站站前地面北广场和地下负一层公交首末站、出租车停靠点、社会停车场等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土建工程,建筑面积50647平方米,用地面积共计76210平方米;给排水、供配电、通风空调、消防、智能化、绿化等配套辅助工程均不含在本次建设范围(设计范围包含)。
2.3合同估算价为:本期项目计划投资317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994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4197万元,预备费1509万元。
2.4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9年6月
2.5 招标范围:全过程勘察设计、采购、工程施工总承包服务
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3.2.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2.3、投标人没有被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2.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设计项目人员中必须有一位一级注册结构师。
3.5 EPC项目管理机构其他组成人员必须至少包括:包括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资料员、预算员(注册造价工程师)、质检员),其中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组成人员需提供相关岗位证书、学历证、劳动合同、二代身份证(安全员还须提供安全考核合格证C证)。
3.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均须提供;
3.7近五年(2014年1月至今),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投资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提供合同)或完成一项单项合同价款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或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价款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投标的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2、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投标书和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4.1、获取本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原件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留存):
4.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为联合体报名,则需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4.3、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为联合体报名,需提供);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5月8日至5月14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分公司(武汉市中北路1号楚天都市花园C座22楼B室);
5.3、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 500元/份,售后不退。
5.4、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6、投标申请文件的递交:
6.1、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 年 5 月 31日9时30分;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丽江饭店二楼五号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来凤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来凤县农产品推广展示中心四楼
联 系 人:姚先生
电 话:1869500868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执行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分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号楚天都市花园C座22楼B室
联 系 人:薛工、杨工、陈工
电 话: 18627760774、13971467679、13659842925
2019年5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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