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辽宁省总队盘锦支队机动中队及教导队营房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武警辽宁省总队盘锦支队机动中队及教导队营房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武警辽宁省总队盘锦支队机动中队及教导队营房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警辽宁省总队盘锦支队机动中队及教导队营房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辽宁省武警总队盘锦支队,工程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武警辽宁省总队盘锦支队机动中队及教导队营房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盘锦市
2.2投资额:238万元
2.3计划工期要求:2019年6月7日至2019年9月7日,计划工期3个月(最终以签订合同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整修改造营房约4000平方米,配套完善水、点、暖等附属设施。(一)拟对机动中队进行改造:门窗更换;营房供暖设施改造;营房电源改造;营房生活用水及污水管道改造;室内墙面刮大白;更换室内地砖;改造卫生间;顶棚安装PVC板;食堂房顶防水维修。(二)拟对教导队进行改造:门窗更换;营房供暖设施维修;营房电源线路维修;污水管道维修;室内墙面安装木纹板;改造卫生间;棚顶安装PVC板。具体工程量详见图纸及清单。
2.5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及以上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4. 资格初审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5月8日至 2019年5月14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5:30 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信用等级报告、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合同或保险等证明文件 (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到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初审,凡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投标保证金
需各标段均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5万元,交至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形式,按照辽住建[2017]150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可以以现金或转帐等方式交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年5月30日10时00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盘山新县城盘山检测五楼开标室(地址:盘锦市盘山新县城府前大街盘山检测)。
5.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http://)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 人:辽宁省武警总队盘锦支队
办 公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金城路武警机动中队
联系 人:宿伟峰
联 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盘锦市盘山新县城府前大街
联 系 人:付先生
电 话: ****-*******
账户名称: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盘山支行
联 系 人:王女士
财务室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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