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排查整治招标公告
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排查整治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温州灵江山海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就苍南县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排查整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CNDL*******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标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苍南县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排查整治项目 | 项 | 1 | 469.05 |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 /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格条件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报名/发售时间:2019年5月8日至2019年5月1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1:30 下午:14:30-16:30 (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zjzfcg.gov.cn/)报名
现场报名:前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海西清创园501室”报名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5月29日09:30整
七、投标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裙楼1层(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开标时间:2019年5月29日09:30整
九、开标地点: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裙楼1层(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供应商报名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报名资料封面(编写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人、投标供应商、供应商地址、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邮箱、传真及日期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单位介绍信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3)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如已在工商办理三(五)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需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证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证书复印件;
注:A、现场报名的供应商需将上述报名资料装订加盖供应商公章递交至现场报名处进行报名。
B、网上报名的供应商可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http://www.zjzfcg.gov.cn/系统中报名,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资料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同时还需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qq.com电子邮箱进行确认。
C、采购文件报名/发售时间之后允许潜在供应商继续报名获取采购文件,但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招标文件里“投标通知(邀请)书”中规定的询问、质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D、本次报名所提交资料仅作为报名之用,并不作为投标时的资格审查依据,最终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以投标时提交资料为准。
3.本次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4.本项目在报价分评审时对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具体规定见“第六部分评标办法”。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温州灵江山海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88*****125
地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
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建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0577-68897252
地点: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海西清创园501室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苍南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杨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联系传真:****-********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555号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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